男子否认吸毒要求消记录 警方称需22次尿检证明

2013年01月09日02:59  潇湘晨报

  上网时会突然被警察抓去做尿检;找个工作,老板冲他直摇头……这种情况持续多次后,常德安乡人张子健终于找到了背后的原因,他早在2005年就成了公安记录在案的吸毒人员。上传记录的是张子健户口居住地常德安乡深柳派出所。

  1月8日,张子健再次回到老家,希望能消除记录,而这似乎成了一件“无头官司”。

  “被吸毒了,生活受影响”

  据张子健说,去年5月份,他在杭州一家网吧上网,刚刚用身份证登录,立刻就有警察找到了他,“去做个尿检吧!”过了几天,他再次上网,又遇到了同样的状况。

  张子健从杭州公安了解到,原来他在公安机关有案底,2005年曾因吸毒被抓。

  “我连烟都不抽,怎么会有吸毒史呢?”张子健怀疑,他的一个朋友是个瘾君子,可能在被公安机关打击时,冒用了他的身份信息。

  张子健说:“这个错案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甚至找工作时,都会因这个污点,而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需到公安部才能消除记录

  张子健随后把这个情况反映到了深柳派出所,希望能消除记录。他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民警蹇静娟告诉他,“需要做22次尿检,且呈阴性,才能上报消除记录”。

  这样的答复,让张子健很难理解,他说,本来就没有吸毒史,为何要去做22次尿检?他希望深柳派出所能调出当年涉及他吸毒的案卷,“比对一下指纹,就真相大白了。”

  1月8日,蹇静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办案单位并非深柳派出所,作为信息的记录员,她当时只是负责把这条记录上传,她也不清楚当时的办案单位为哪家,当然也就找不到卷宗了。

  蹇静娟说,如果张子健所称情况属实,这份报告要一直递送到公安部。

  可能是信息采集录入错误

  深柳派出所所长黄瑞昀分析,出现这种情况有多种原因,2008年之前,所有笔录案卷都为手写,后来需将这些资料录入电脑,可能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误差;另外一种原因是,当时的办案人员没有严格比对,被吸毒人员冒用了身份。“当然,我们至今还不能完全排除张子健到底是否有过吸毒史。”

  1月8日下午,张子健在安乡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拿到了他最新的尿检结果——阴性。

  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勇平说,如果张子健确实从未吸毒,公安机关的做法有失职的嫌疑,张子健可以提起诉讼。同时,他认为公安机关的笔录案卷要保存50年,相关单位有义务找到当年案卷,比对笔记和指纹。

  本报记者龚柏威 实习生陈子娴 长沙报道

(原标题:男子称“被吸毒”,要求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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