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丁国锋 本报见习记者马超 本报通讯员陈浩亮刘秋苏
今天上午,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大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法院对贩卖、运输毒品的罪犯张洪臣、杜长梅、龚毅芳、陈刚等4起案件的4名首犯押赴刑场依法执行死刑。
这批涉毒犯罪案件中,毒品种类包括甲基苯丙胺(冰毒)、麻古、氯胺酮(K粉)、摇头丸等,数量共计3.4万余克。其中罪犯张洪臣参与了徐州史上涉及毒品数量最大的一起毒品犯罪案件(涉毒1.6万余克);而罪犯杜长梅、龚毅芳则成为该市首批被执行死刑的女性毒贩。其中杜长梅的犯罪经历引人关注。
2008年11月19日凌晨零时许,杜长梅到徐州火车站去接从四川成都返回的弟弟杜长宝。期待着接回毒品的她,却迎来了民警的一副冰冷的手铐,身上携带毒品的杜长宝也被抓获。案发后,警方在杜长梅租住的房间内查获毒品1000余克,还抓获了一同参与贩毒的其男友王元成。
现年31岁的杜长梅曾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婚后生育有一个男孩,离异后她经常和朋友一起吸毒。她早先在矿上当过幼儿园老师,干过销售。离开矿厂后她做过几个月汽车租赁,跑过几个月服装,还推销过半年的保健品,但效益都不好,只能勉强度日。后来她看到贩毒的利润大,不惜铤而走险,迈向罪恶的深渊。
2007年6月,杜长梅和朋友一起前往福建省福州市,买了100克冰毒、50克K粉、1000克咖啡因、20粒麻古带回徐州销售。其间,杜长梅除了自己卖毒品外,还让其弟杜长宝帮助销售毒品。巨大利润带来的喜悦,让杜长梅一发不可收拾,此后,杜长梅单独或者与他人结伙,先后10余次从福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成都市等地购买毒品运至徐州销售给他人。
据杜长梅交代,买卖毒品及日常开销情况她都记在了咖啡色的记事本里,放在随身携带的包里。记者粗略翻阅了一下,记事本里密密麻麻地记载着杜长梅犯罪的经历,一笔笔买卖毒品的种类、数量都清清楚楚,此外还有她前往福州、广州、成都等地交通、住宿、吃饭等花销情况。
经法院审理认定,杜长梅共参与贩卖、运输毒品10570余克。而其弟、男友也因贩卖、运输毒品被判处重刑。
在今天的宣判会上,徐州市中院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裁定,认为张洪臣、杜长梅、龚毅芳、陈刚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非法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因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且系罪行最为严重的主犯,应当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本报徐州1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