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女老板15年献血100次 相当于全身换血35遍

2013年01月14日14:14  大江网-江西日报
陈雯15年献血100次。本报记者 张绪鸿 摄 陈雯15年献血100次。本报记者 张绪鸿 摄

  本报南昌讯(记者张绪鸿 实习生尹璐) 1月13日10时,48岁的南昌市民陈雯走进省血液中心献血大厅,该中心党总支书记李秀珍为她送上鲜花——当天是陈雯来第100次义务献血。15年来,陈雯的献血总量达到141000毫升,相当于她全身血液换了35遍,成为我省当之无愧的献血冠军。

  简短的献花仪式结束,省血液中心的医护人员都上前和陈雯打招呼,她们都是老熟人。15年来,先是每隔半年,再到4周最后到两周,陈雯都会出现在这里卷起衣袖。

  陈雯1964年出生在南昌,父母都是医生,从小在医院长大,见多被病痛折磨的病患,她从小立志做一个能帮助别人的人。参加工作之后,陈雯成为一名国企职工,下海潮中她辞职单干,如今和丈夫经营着一家医疗器械店。

  陈雯说第一次献血很偶然,那天和丈夫在东湖边闲逛,看到一辆献血车在接受献血,就填表献了200毫升血液。根据血液中心的记载,那天是1998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23天之后才施行。由于原来规定机采血小板28天捐献一次,而全血需要6个月,为缩短献血周期,陈雯从2005年7月开始捐献血小板,当年就献血5次。

  这仅仅只是开始,陈雯每到可以捐献的时间,她就会把生意交给丈夫半天,来到血液中心花上半天时间献血,再回家看店、做饭。2006年陈雯机采血小板8次,2007年10次,2008年11次,2009年12次,2010年12次,2011年13次,2012年16次(从2012年7月后,机采血小板可14天捐献一次)……

  陈雯有20多本无偿献血证,密密麻麻记录了献血记录,1月13日献出两个治疗单位的血小板后,每个单位折算成800毫升血浆,她的献血总量累计达141000毫升!按50公斤体重拥有4000毫升血量计算,相当于她全身血液换了35遍,是我省无偿献血次数和献血量的冠军。

  陈雯神情淡定气色红润,拥有青年人的活力。曾有朋友说她傻,替血站“卖命”。陈雯说,那是别人不了解献血的意义和流程,“我能献血说明我健康,健康的人用力所能及的力量去救别人的命,我觉得有意义”。

  受陈雯的影响,丈夫成为义务献血志愿者,儿子张添在2007年18岁生日那天,以义务献血作为他的成人礼。张添2007年当年就献血9次,目前也已经无偿献血50次,累计献血18000多毫升!

  连续15年的爱心付出,陈雯收获了很多荣誉。陈雯非常珍视这些荣誉,她说这些能让她开心,让儿子懂得奉献是人最珍贵的品质。

  “100次献血并不意味着结束!”躺在献血靠椅上的陈雯说,国家规定一般献血者能献到55岁,只要我的身体条件允许,我希望我能献血到60岁!

(原标题:南昌个体女老板 15年献血1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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