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通讯员庄薇 2013年2月19日,广州市增城法院受理了一宗调解离婚案,男方携带200万元现金到场,“换回”2岁女儿后与女方协议离婚。
据增城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该宗离婚纠纷当天上午闹到法院,被该院立案受理。其时当事双方带了约20人到场,相关人员一度情绪激动。据男方的母亲称,女方曾强行到家抢走女儿并打伤保姆。男方后要求离婚并欲要回女儿,女方则坚持要求男方支付200万元现金,以及要回女方名下的雷克萨斯轿车。
当天下午,男方果真携带200万元现金来到法院,要求当日就将事情了结。
后双方达成一致,同意离婚,2岁女儿由男方抚养,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200万元现金,并将雷克萨斯轿车归还。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因男方要求当场见到2岁女儿,双方产生分歧一度发生哄闹。经增城法院极力调解,双方最终签署了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