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滁州在线报道,我砍自己家的树,怎么成了“盗伐”了?看见找上门的公安民警,凤阳县的赵老汉是目瞪口呆。直到赵老汉被移送司法机关,他才明白:原来,即便是砍伐自家树木,也得获批才行。
赵老汉是凤阳县府城镇人。2005年的时候,赵老汉眼瞅着自己村里的水塘四周有不少空地,便和子女在空地种上了许多杨树。2012年,因儿子急需筹钱还债,赵老汉便想着把已经成材的杨树给卖出去。随后,赵老汉在未向林业部门申请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找到附近的村民,帮助其将609株杨树全部“放倒”。就在其准备将树木卖出时,却被公安机关找上了门。经鉴定,赵老汉砍倒的杨树,立木材积近40立方米。
前不久,凤阳县法院介入审理此案。考虑到赵老汉的行为虽已构成滥发林木罪,但鉴于其行为并非恶意,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700元。(张永坤 记者方铭嘉)
(原标题:花甲老汉砍伐自家树木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