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记者 姜岚 通讯员 任斐
都市报讯 为了赢取受害人的信任,蔡某高价买进棉壳、棉粕,然后低价卖出。虽然明明知道购买的棉壳、棉粕低于市场价格,可能有陷阱,马某等人还是没能抵挡住这样的诱惑,最终损失100余万元。
4月9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霍城县警方获悉,近期,霍城县公安局破获4起合同诈骗案。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已被刑拘,案件审讯及赃款追缴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从2012年11月起,家住霍城县的贾某发现了一个发财的好方法,他偶然认识了一个做棉壳、棉粕生意的朋友蔡某,对方自称与精河县绿洲国信植物蛋白有限公司有业务往来,可以买到低于市场价格的棉壳、棉粕,需要多少就能买到多少。贾某对这个行业也比较了解,知道能有充足货源的人就不简单,且价格还这么便宜,他对蔡某的能力表示质疑。
可没过多久,贾某就接到了蔡某让他提货的消息,不仅真的有货,而且价格非常优惠。贾某开车赶到货场,顺利提走了如此“优惠”的棉壳、棉粕,随后小赚了一笔。尝到甜头后,贾某也将这个发财之道告诉了身边的朋友。
马某得到这个消息之后,也加入到了这个行列,同样从蔡某手里取得了货源。一来二往,大家成了朋友,蔡某取得了大家的信任,有时候,还没有见到货物,大家也都愿意将货款先打给蔡某,预订好货源,以便及时发货。
殊不知,这背后藏着一个很大的陷阱。事实上,现年27岁的蔡某根本没有掌握棉壳、棉粕货源的能力。他卖给马某等人的棉壳、棉粕是高价购进再低价卖出的,就是为了骗取马某等人的信任后,诈骗货款。
而对于这一切,马某、贾某等人都蒙在鼓里。直到2013年4月2日,马某一直催要货物未果,货款也要不回来,才发觉受骗了,于是选择报警。
马某报案称:2013年2月至3月期间,蔡某向其出售棉壳、棉粕,按照约定其支付全部货款给蔡某后,可直接到精河县绿洲国信植物蛋白有限公司拉货。但蔡某给其发了部分货后,就无法联系,该公司也称货款不够,不能发货,致使其损失67万元。
4月3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蔡某到霍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经审讯,蔡某供述,他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期间,在博乐精河县通过高价收购精河县绿洲国信植物蛋白有限公司的棉壳、棉粕,后低价出售给马某、贾某等四名被害人。在取得对方信任后,蔡某要求该四人继续支付货款,其将货款用于填补高价收购低价出售的差价后,剩余部分则肆意挥霍,致四人损失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