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昊
本报讯 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贩毒,刘某竟让自己13岁的继子参与运毒交易。日前,云岩区法院一审以贩运毒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10月15日,13岁的小宁(化名)在家做作业,大约12时许,小宁的继父刘某接到瘾君子曾某的电话说要5克毒品海洛因,由于感觉被人盯梢,谨慎的刘某于是让小宁将5克毒品拿到大营坡金丰路路口交给曾某。正在交易时,曾某和小宁被蹲守民警抓获,随后又在刘某家中将刘某抓获。
庭审时,刘某对公诉机关提出的公诉意见不持异议,刘某交代,之所以让小宁去干这种事,是因为继子年纪小,不易被警方察觉。他并非要让小宁冒险,也没告诉小宁拿的是什么东西。今后都不知道怎么面对儿子,他从内心十分后悔,希望法院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在犯案过程中唆使未成年人帮助运毒,情节恶劣,应从重处罚。依法判处刘某入狱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刘某继子小宁暂由亲戚代管,并联系小宁就读学校加强教育管理。
(原标题:唆使儿子运毒继父领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