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副所长用他人学籍参加中考被停职

2013年08月17日01:22  华商网-华商报 微博

  本报渭南讯(记者解振国)近日,有爆料称,澄城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陈晓玲”原名其实叫王利芳,是顶替别人上的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林业部门,现为在编警察,警衔为二级警司。

  昨日记者了解到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并非完全如此。

  “用了辍学孩子的学籍”

  16日中午,王利芳的父亲王孝坤表示:“当年娃的确是以‘陈晓玲’的名字考的中专。”他回忆,女儿是1994年毕业的,当年并没考上中专,因为当时中专规定不许往届生报考,因此用“陈晓玲”的学籍在罗家洼中学复读一年,于1995年考上了辽宁省林业学校。对于具体如何操作的,王孝坤表示记不清了,“只知道用了一个辍学孩子的学籍。”

  被冒名者在西安做小生意

  澄城县宣传部门表示,此事曝光后,县领导非常重视,组织四个调查组分头调查,证实王利芳当年确实用陈晓玲的学籍在罗家洼中学参加中考。当年的语文老师付印仓表示,“‘陈晓玲’(即王利芳)于1994年至1995年在罗家洼中学读书,品学兼优。”

  而真正的陈晓玲已改名陈彩玲,目前在西安做餐饮小生意。1994年10月底,上初二的她便辍学务农。对于此事,她表示:“我是中途自愿辍学的,没有参加中考,虽然有人用了我的学籍,但对我的生活没有影响。”

  当事人:愿接受调查处理

  王利芳对此事做了情况说明。“经父亲多方奔波,1994年9月我转到罗家洼乡初级中学复读,学校以陈晓玲的名字给我完善了学籍。”王利芳表示深感内疚和不安,表示愿意接受组织的调查和处理。

  澄城县林业局表示,局里召开会议决定:1、责令“陈晓玲”(即王利芳)做出书面说明;2、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调查核实;3、暂停“陈晓玲”副所长职务,配合组织调查;4、调查结束后,依据调查结果,再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原标题:用别人学籍考学女副所长被停职)

(编辑:S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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