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趟车,广深铁路公司提供的硬卧和硬座票因休息平台不同而有113元差价,但无座票和硬座票价却同为85.5元。雷闯称,请求法院判决铁路公司将其购买的车票价格由85.5元变更为42.75元,并返还多收取的42.75元票款。
早报讯 火车无座票与座票同价,却难以享有相应的座位服务。1月21日下午,广州市民雷闯和其朋友因此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状告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据悉,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当场立案,该案定于3月6日开庭审理。
这并非雷闯第一次投诉站票价格问题。2013年1月21日,雷闯曾因同样的问题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起诉上海铁路局,但法院未受理其诉讼。
“收座票钱没座不合理”
1月8日,雷闯及其朋友晓盐在12306网站购得一张K9004次由深圳站出发到韶关东的无座火车票,每张票价为85.5元。从深圳站上车后,车厢里已经挤满了人,在4个多小时的旅途中,雷闯和晓盐带着行李一直站到了韶关东站。
雷闯称,同一趟车,广深铁路公司提供的硬卧和硬座票因休息平台不同而有113元差价,但无座票和硬座票价却同为85.5元,“广深铁路公司收了座位的钱,却没有提供座位,明显不合理,也不公平。”
1月21日下午,雷闯和晓盐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前往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决铁路公司将其购买的K9004次无座火车票(从深圳站到韶关东站)的价格由85.5元变更为42.75元,并返还多收取的42.75元票款,同时由铁路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非常吃惊”能立案
其实雷闯的请求并不算新鲜,这两年关于无座票是否应该跟硬座票价一致的质疑一直都存在。但新鲜的是,他们的起诉很快被法院受理了。
雷闯称,1月21日下午他和朋友顺利递交了起诉状,在分别缴纳25元的诉讼费后,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以“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为由,当场立案,并向两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和《传票》,该案定于3月6日开庭。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能顺利立案,让我非常吃惊。去年我也曾因为火车站票与座票同价起诉上海铁路局,但多次被法院拒绝接收起诉材料,在我连续跑了十几趟法院之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才受理此案。”雷闯表示,能否胜诉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诉讼过程能提升公民的权利意识。
21日下午6时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一名温姓工作人员称,对于此事需询问公司法务部门。
此前,1月14日,铁路总公司副总经理胡亚东曾回应过关于无座车票的票价问题。胡亚东表示,“铁路部门发售无座车票,也是让更多旅客能够回家采取的一种方式,旅客可以自愿选择购买,而且列车上的座位也是流动的,旅客在一个站下车,站着的旅客可以就座。不管是有座还是无座,铁路部门付出的运力成本是一样的。同时,铁路客票的站票可以说是历史形成了这么一个长时间的过程。现在在很多城市的基础交通设施也没有区分有座无座制度,我们也考虑实施的话,技术上的操作难题也比较大。因此,目前还没有考虑无座票票价的改动。”
(原标题:无座有座一个价 市民起诉铁路获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