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记者裴晓兰)张某涉嫌犯罪受审时认为证人作假证,服刑期满后报复证人致对方轻伤。记者昨天获悉,张某因涉嫌打击报复证人罪已被公诉至顺义法院。
张某称,其在2011年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当时吴某是案件证人,他认为吴某当时作假证,心里一直不舒服,想报复吴某。2013年8月底的一天,张某酒后在村口遇见吴某就骂对方,吴某要离开时,张某拦着吴某并拳打脚踢,将吴某打倒在地后继续打对方脸部,后被人拉开。有人打急救电话后,张某看见救护车在抢救吴某,心里仍不舒服,又过去骂吴某,后被民警带到派出所。吴某的伤情主要在面部,眼部有骨折,全身有多处擦伤,经鉴定身体损伤构成轻伤。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对证人打击报复致证人轻伤,情节严重,应当以打击报复证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原标题:男子出狱暴打证人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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