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罗煜明 2月1日下午,浙江台州玉环县楚门镇东西村54岁村民陈喜文醉倒在村道上,8分钟后被车碾轧身亡。在这8分钟里他身边有4辆车和23个行人经过,但无人上前搀扶。玉环县宣传部表示,死者陈喜文平日酗酒成性,导致周边居民有所麻痹。东西村村干称,陈喜文此前有过醉酒讹诈他人的前科,因此这次醉倒无人敢扶。
针对该起事件,有律师表示,陈喜文醉倒并被碾死,普通行人无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但假如拥有一般管辖权的警察经过就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另外,与陈喜文饮酒者应承担一定责任,肇事司机应负主要责任或者全责。
老汉酒后醉倒街头
事发后,该路段视频监控流出。视频显示,2月1日16点30分左右,一名男子身着睡衣行走在村道上,接着踉跄跌倒躺在一个拐弯路道上。16点35分的时候,一名路过司机发现了躺在地上的男子,他下车查看路况,随后开车离开。
悲剧发生在16点38分,一辆白色轿车左转然后直接从男子的身上碾去,并将男子拖行了数米才停了下来。浙江媒体报道称,事发时轿车驾驶员被路人告知,他撞人了,于是下车查看男子情况并报警。
根据监控记录,在男子摔倒以后的8分钟时间里面,有4辆车和23个行人经过,有数人上前观察,但都只是看看,并没有人去搀扶男子。该段视频流出后,引发坊间热议,许多人认为路人的冷漠堪比佛山“小悦悦事件”。
官方否认行人冷漠
对于行人众多为何无人扶陈喜文的问题,玉环县宣传部工作人员解释,这主要与陈喜文平日里经常酗酒醉倒街头有关,他认为大家可能对此麻痹了。东西村村主任昨日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村民陈喜文酒后发酒疯耍无赖成性,是无人敢扶的重要原因。该村主任称,陈喜文在当地是出了名的酒鬼,酗酒后常和村人吵架,他以前也曾多次醉倒过,有人“扶起来后,他就说是别人推倒的,要别人赔钱,还跑到别人家里撒尿大便。”
玉环县宣传部前述工作人员称,该起事件路过人员并非全都冷漠,陈喜文醉倒期间,有一名和他认识的老年女子经过,她当时叫了他几下,没反应,就去陈喜文家中找人帮忙,等她回来的时候陈喜文已被轿车碾轧。该说法亦有玉环县交警大队警员证实。
律师分析责任承担
广东惠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俊君表示,陈喜文醉倒街头时,虽然有4辆车和23个行人经过,如果这些行人都是普通市民,就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但应受到社会道德谴责;假如这些行人当中,有拥有一般管辖权的人员比如警察经过,就应该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
黄俊君认为,陈喜文醉倒街头的责任承担部分,有两个方面值得关注。首先应该厘清当天陈喜文与何人喝酒而且是否受到劝酒,因为与他喝酒的人间接将他导入了险境,有义务送其回家,假如没有尽到义务的话,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其次,此前有媒体曝出,轿车司机在碾轧陈喜文后,曾表示自己有视觉盲区。对此黄俊君表示,按照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辆与行人碰撞,机动车辆一般要负全责或主要责任,除非是行人有重大过失,譬如擅入高速公路或者穿越道路隔离带等,陈喜文醉倒村道显然没有重大过失,肇事司机不能以视觉有盲区为由推卸责任。
(原标题:浙江村民醉卧道路8分钟被车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