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5月1日电(记者刘金辉、李博)近日,网曝“信阳13岁男孩走失半年成‘干尸’,家属怀疑孩子遭虐待”,引发社会关注。当地民政局称,男孩是因病死亡。
这起事件存在多个疑点,家属报案并到派出所被采血,另一家派出所发现孩子却直接送往救助站--联网的信息为什么不能匹配?把孩子安置到养老院后救助站是否尽了监管职责?孩子在养老院受到了什么待遇?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少年走失半年死亡 尸体似“干尸”
4月22日,对信阳人王新红来说终身难忘,他13岁的儿子王志强在走丢半年后死亡,在殡仪馆看到孩子的尸体时,他难以接受,原来90多斤的儿子瘦成了皮包骨头、并带有很多伤痕,看上去形似一具“干尸”。
王新红说,去年10月2日,他儿子从家走出,一直未归。他之后到当地派出所及浉河区公安分局报案。
信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去年10月3日,老城派出所将王志强送到救助站,据初步甄别:受助人存在智力障碍,无法进行正常沟通交流,不能提供姓名、年龄、住址等信息。救助站当天将其送往临时寄养点新天伦老年公寓照顾。
王新红说:“救助站收到孩子时为什么不登报,不想办法联系家属?这么瘦且身上有伤,是不是受到了虐待?是不是饿死的?”
信阳市民政局称,今年3月31日,王志强身体消瘦且精神较差,面部皮肤多处抓伤,市救助站将其送至医院医治。被诊断为“营养不良、贫血、急性胃炎、头面部软组织擦挫伤、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等疾病。4月18日,王志强突然出现血压、心率下降,神智呈浅昏迷状,光反射迟钝,医院立即进行抢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救助站未按规定发布寻亲公告
信阳市救助站站长李明说,接到王志强后,工作人员将其信息发布在了一个全国性的流浪乞讨人员QQ群,并未在报纸、电视或其他公共场合发布公告。但按照相关规程在王志强死亡后在报纸上发布了讣告。
民政部印发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中规定,受助人员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不能提供个人信息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报请公安机关协助核查求助人员身份,并在其入站后24小时内以适当形式发布寻亲公告。
在王志强生活了半年的新天伦老年公寓,记者了解到,王志强和另外两个小孩被安置在一个房间。院长蔡正红说,王志强刚来的时候状态还不错,吃饭也行,智力跟正常人没法比,不知道家在哪,父母在哪,大概在今年1月份的时候得过一次感冒,送医院进行过治疗,回来后状态就不好了,不好好吃饭了。
“我只看到孩子脸上有挠痒的抓痕,在这里并没有虐待他。”蔡正红说,“和救助站合作后,我这里就专门接收被救助的人,救助站付给我每人每月800元生活费。”
据了解,这是一家民营养老院,2012年开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和救助站合作,总共安置有100多名被救助者。
相关部门管理的漏洞或失职让悲剧发生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这起事件中,一些部门存在管理上的漏洞或失职行为,最终酿成了悲剧的发生。
首先暴露出公安部门在社会管理方面的漏洞。王新红称,孩子丢失后他到公安机关报案并被采集血样。但老城派出所找到孩子后,却直接将孩子送往救助站。同样一个孩子的信息,在相隔几条街道的派出所之间,信息难道不能共享?
记者多次联系信阳市公安局就此事进行采访,对方均以“案件正在调查中”拒绝接受采访。
其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救助站有“帮助与其亲属联系”的责任,而救助站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帮孩子寻亲。
目前,信阳市也就该事件成立由市纪委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信阳市公安局也成立专案组,目前,已对王志强尸体进行了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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