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尹女士反映,自己家在南部新城南城家园D7-2栋2楼,楼下一楼的门市房牌匾超高,把自己家窗口的视线都给挡了,超高约30厘米。
尹女士称,他们这栋楼是个回迁楼,一楼面向马路是一排门市,二楼以上才是住户。几天前,楼下的一楼门市换了主人,结果挂了一块牌匾,这块牌匾高出了缓台的墙垛子,正好挡住了卧室窗口的视线,让人看着很不舒服。
新文化记者在尹女士家看到,一楼的一排门市房有三家牌匾“冒高儿”,比其他家高出30厘米左右。据尹女士介绍,其余两家的牌匾是去年挂起来的,当时楼上的两户邻居意见也比较大。
记者发现,尹女士家主卧室的窗子被牌匾挡住了一条边。尹女士说,几天前楼下的早餐店换了老板,因为旁边两家店的牌匾都高出了墙垛子,尹女士担心新来的老板也会将牌匾加高,便提前打了招呼,老板当时表示不换牌匾。
可4月21日尹女士发现新牌匾已经挂起来,可气的是和旁边两家店一样,都高出了缓台的墙垛子。
听说有记者来采访,尹女士的邻居韩先生也赶了过来,韩先生有两套房,一套在尹女士家的隔壁,一套在2单元,两套房都是2楼。巧的是,这两套房子都涉及到被牌匾挡住视线。韩先生说,最先立超高牌匾的是2单元楼下的一家超市,已经一年了,他去年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超市也被张贴过整改通知,但每次这边贴上通知,没一会儿就被撕了。后来,第二家牌匾又挂了起来,又挡住了他另一套房的窗子。他觉得,这牌匾虽然不挡光,但毕竟别人家的牌匾都和墙垛子拉齐,为啥偏偏这三家超高呢?从外面看也不整齐,又挡住了居民家的视线。
对于长春市的商家牌匾,长春市也有明文规定。按照《长春市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总体规划纲要》中的规定,严格控制在建(构)筑物顶部设置牌匾,确需设置的,应有助于强调和保持建筑形体轮廓线。平行于建筑物墙面的牌匾:属二层以上建筑的,牌匾应设置在二层窗台线以下;属一层建筑的,原则上应设置在女儿墙顶或屋面檐口以下;突出墙面的距离不得超过0.5米。
随后,新文化记者联系到南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三家的情况,他们已经到现场踏查过,三家商铺的牌匾确实比别人家的超高,但还没达到挡光的程度,所以先对其下达整改通知,将与商家商量让牌匾回落,尽可能做到让居民满意。 新文化记者 冯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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