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男子老齐在微信上交往了一名女性网友,两人见了两次面,对方每次都借钱,可借款到期后,又迟迟不还钱,甚至还怪老齐太较真。由于对方是口头借钱,没写借条,这可怎么要?老齐无奈之下,求助法院。近日,仪征市法院根据双方微信聊天记录、银行交易明细等证据,判令女方还钱。
没写借条,女网友借钱不还
老齐今年50岁,仪征人,在当地做生意,没事的时候,他喜欢在微信上聊天。去年,他在一个微信聊天群里,认识了女网友阿兰。阿兰比老齐小7岁,也是仪征人。在群里,两人越聊越投机,于是,互加好友。接下来的时间里,每天晚上,两人都会聊上几句再睡,早上老齐在微信上喊阿兰起床,有时还会发红包鼓励她。
去年7月左右,两人先后两次相约见面。而每次在吃饭过程中,阿兰都以自己家里遇到点经济问题或者家中有病人急需用钱为由,向老齐借钱,并提出,让老齐把钱汇到她老公的银行账户内。同时,阿兰保证,在2016年8月底,一定把钱全部还清。
考虑到两人关系很不错,老齐答应帮忙。去年7月下旬至8月初,老齐先后两次向阿兰老公的银行账户汇款共计4万元。
然而,借款到期后,阿兰却迟迟不提还款的事。老齐在微信上催阿兰还款,阿兰却以在外出差等理由,一拖再拖。去年12月左右,老齐有点急了,在微信上质问阿兰究竟何时还款,没想到,对方反而责怪老齐太较真。
阿兰的态度,让老齐觉得她是想赖账,再加上在借款时从来没让阿兰写过借条,老齐愈发心神难安。无奈之下,今年1月,老齐到仪征市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阿兰偿还4万元借款。
依据聊天、汇款记录断案
仪征市法院在受理此案后,依法将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送达给阿兰。然而,阿兰在答辩期限内,未提出答辩意见,也未提供任何证据。
近日,仪征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阿兰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此外,和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不同的是,老齐在法庭上没有提供借条,只是向法庭提交了大量与阿兰的聊天记录截图,以及自己向阿兰指定银行账户汇款共计4万元的相关交易明细。
尽管阿兰没有出庭,法院为查明情况,在庭审期间,通过电话联系到了阿兰,在电话中,阿兰承认向老齐借款4万元,但她表示,老齐破坏了自己的夫妻关系,要在10天内到法院说明情况。可是,在约定时间内,阿兰却一直没有现身。
法院经审理,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老齐和阿兰微信聊天记录充分显示,双方借款合意,银行卡交易记录明确了资金交付,阿兰向老齐借款后,双方形成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阿兰未按照约定期限归还借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老齐要求阿兰给付4万元借款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应当予以支持,阿兰收到开庭传票后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质证等诉讼权利,法院依法可缺席判决。据此,法院依法判令阿兰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老齐借款4万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通讯员 徐曦舟 记者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