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宁公宣 仁言 记者 朱静) 根据公安部部署,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将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
据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介绍,2015年7月1日起,南京市公安机关按照省公安厅部署开始受理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江苏省其他城市户籍居民的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2016年7月1日起,市公安局作为公安部“三项制度”十个试点省、市之一,对口与安徽省开展了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至2016年12月受理范围扩大到除江苏省以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截至目前,南京市共受理7.6万人次申请,其中换领5.2万人次(有效期满换领4.9万人次,证件损坏换领0.3万人次),丢失补领2.4万人次;审核签发外地公安机关受理的我市户籍居民异地申请证件3533人次。
在试点期间,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业务也正式开始,全市已接受居民挂失申报居民身份证1.2万张,接受居民捡拾上交的居民身份证54张,发还8张。
聚焦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