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讯(记者 黄艳丽)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18日,长春市国税局稽查局启动“双随机一公开”,现场进行抽查摇号,通过《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随机抽取的9户稽查对象,并随机抽取9组执法检查人员,有效避免“想查谁就查谁”、“想谁查就谁查”以及“想怎么查就怎么查”等人为干扰,保证稽查执法公开透明。
长春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托税收核心征管系统,已建立3个名录库,即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税务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对随机抽取的稽查对象,将通过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进行公示;对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为保证执法期间公正严密,将在系统中做保密处理。
对长春市重点税源企业,将采取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20%左右,原则上每5年检查一轮。对非重点税源企业,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3%。对非企业纳税人,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3年内已被随机抽查的税务稽查对象,不列入随机抽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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