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讯(记者 李德庆) 近日,长春市人社局下发通知,拟于2017年度在长春市范围内通过推荐、评选的方式确定1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对经评审确定的工作室给予10万元支持。
据悉,技能大师应为在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的优秀技能人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长春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认定获得“长春市技能大师”或“岗位技能带头人”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2.中华技能大奖或吉林技能大奖荣誉称号获得者;
3.全国技术能手或吉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
4.国家级一类竞赛前10名、国家级二级竞赛前5名、省级一类竞赛前5名,市级一类竞赛前3名获得者;
5.市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的企业生产一线技能人才;
6.具有一定绝技绝活,并在生产实践中为企业、产业发展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企业生产一线技能人才。
7月31日至8月4日报送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可到长春市人社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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