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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27日17:55 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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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去年10月4日,芜湖市镜湖区绿地伊顿公馆南区28幢1单元外人行道上,一位骑车老人被一块高空坠落的砖块砸中身亡。25日上午,该案在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绿地伊顿公馆南区28栋1单元除一楼以外的32层96户共计176名房屋所有权人,以及该小区物管深圳市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公司绿地集团芜湖置业有限公司成为被告。原告代理律师要求,判处各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26671元,同时判处上述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家属:希望高空抛物引起重视

  25日上午8:30,审判长宣布开庭。记者在1号法庭看到,有100多位被告到庭应诉,受害人妻子、子女和亲戚坐在后排旁听。

  受害人妻子王德和告诉记者:“我老伴被红砖砸死,不仅毁了我们家庭,而且事发后一直找不到谁扔的砖,无奈之下才将让整栋楼业主告上法庭,我们希望通过这个官司,让肇事者的行为受到社会的谴责,让他良心不安,也算给死者一个交代。”

  死者的子女表示,希望此案的公开审理,能唤起社会对高空抛物现象带来的危害的重视,希望悲剧不再重演。

  被告:肇事者应该主动站出来

  “这是我第一次当被告,感觉很冤枉。”住在绿地伊顿公馆南区28栋1单元4楼的陈女士告诉记者,肇事者只有一个人,却要同单元的业主当被告,感觉很冤枉,这个害人的肇事者应当站出来承担责任,否则他一辈子都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心里不得安宁。

  陈女士表示,事发之时家中无人,她和爱人都在工作,有公司考勤为证。陈女士的儿子在外地上大学,也提供了相关证明。“这件事与我家无关,我相信法律的判决是公正的。”

  在庭审现场,和陈女士一样,大多数被告业主都准备了举证材料,一些没有到庭的业主,事前也向法庭递交了举证材料,由法官在庭上宣读。

  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表示,不少被告人只是出具了单位证明以证明他不在现场,但材料上没有加盖公章,或者盖了章没有经办人签名,这些都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据了解,因该案涉及被告较多,整个庭审需要3至4天。

责任编辑:马骁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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