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现今生活中,市场需求量大,利润可观,致使很多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徐某非法经营案,被告人徐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徐某是进贤本地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网络、微信等平台上结识了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不法人员,为了能从中赚取差价,自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被告人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下,共销售假芙蓉王牌香烟389条、假利群牌香烟163条。2016年12月26日,被告人徐某在民和镇一物流点接收进购的假烟时被进贤县公安局民警与进贤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抓获,当场扣押了假芙蓉王70条、假(硬)中华30条,从其驾乘的小轿车内查获假芙蓉王25条,随后又从其家中扣押假芙蓉王212条。经江西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上述扣押的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徐某归案后能如实坦白罪行,可从轻处罚,并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被告人徐某是进贤本地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网络、微信等平台上结识了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不法人员,为了能从中赚取差价,自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被告人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下,共销售假芙蓉王牌香烟389条、假利群牌香烟163条。2016年12月26日,被告人徐某在民和镇一物流点接收进购的假烟时被进贤县公安局民警与进贤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抓获,当场扣押了假芙蓉王70条、假(硬)中华30条,从其驾乘的小轿车内查获假芙蓉王25条,随后又从其家中扣押假芙蓉王212条。经江西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上述扣押的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徐某归案后能如实坦白罪行,可从轻处罚,并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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