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男子孙某招聘了一名员工,没有为其购买社保,后因工作纠纷将该员工打伤,让其假冒其他有购买社保的工人名义去办住院手续及申请工伤认定,骗得1万多元工伤保险金,后被举报案发。不仅保险金被全部追缴,公司也被双倍金额罚款,孙某更因此锒铛入狱。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30岁出头的湖北男子孙某与东莞市某印刷机械有限公司老板韩某合股经营该公司加工部。期间,孙某招聘了一名员工田某到加工部工作,但加工部并未为田购买社会保险。一天,孙某因工作问题与田某发生争执,把田某的手指打伤,送医院治疗。为骗取工伤保险金,孙某让田某冒充该公司有购买社会保险的员工办理住院手续,后又伪装成事故见证人,提供虚假陈述,向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后经举报,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发现了孙某骗取工伤保险金的行为,并向印刷机械有限公司追回了工伤保险金10253.83元,并对该公司处以两倍金额的罚款。随后,民警在虎门镇某酒店房间抓获孙某。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诈骗社保6000元可入刑
主审本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庭法官沈阳称,员工在工作中受伤,经营者让其冒名顶替已购买社保的同事办理社保骗取社保金的情况也偶有发生,却不知这种行为轻则将受到行政处罚,重者可能面临判刑坐牢。根据有关规定,东莞地区该类犯罪的起刑点为6000元。
信息时报记者 曾德顺
通讯员 黄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