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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办公室遭性骚扰监控曝光 后面的事更没想到

女孩办公室遭性骚扰监控曝光 后面的事更没想到
2018年04月10日 07:13 北京时间

  原标题:女孩办公室遭性骚扰监控曝光 后面的事更没想到

  在国人的眼中,性骚扰更多是闺房密谈,或是茶余饭后的“话题”,一般上不了台面,更上不了法庭。

  但性骚扰这头怪兽无处不在:

  有调查显示,办公室性骚扰是最高发的性骚扰形式。

  在温州,曾经发生两起很轰动的办公室性骚扰事件。一个赢了官司,一个没告倒老板。

  事后,两名女孩都选择离开了温州,销声匿迹。虽然她们是受害者,却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制图 连诚 制图 连诚

  她赢了官司却悄悄离开了

  尽管经手的案子无数,刘曙勤律师依然对15年前的这起案子印象深刻。

  2003年,小谢25岁。她是温州一家调查事务所的普通女职员。当年5月16日傍晚6点左右,同事们已经下班了,她一个人在加班。

  按照后来法院判决书的描述,“负责人金某趁其他同事下班之际,强行抚摸她隐私部位,她奋力反抗才得以脱身。”

  事情并没有这样结束。同年5月29日,未能得手的金某以办事效率低为由,辞退了她。6月17日,金某打电话用下流话骚扰她;随后两天内,又连续10余次给她打骚扰电话。

  小谢是东北人,来自农村,吃过不少苦。“她是那种性格刚烈、宁折不弯的人。”刘曙勤说,小谢并没有选择屈服,而是到当地报社投诉。

  小谢当着记者的面,用报社的办公室电话打给金某,电话有录音功能。在对话中,金某说了类似“摸了有感觉”的话,通话内容明显承认了性骚扰的事实。

  7月2日,小谢向鹿城法院提交诉状,认为金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工作,使其身心遭到极大伤害。刘曙勤是原告代理律师之一。

  诉讼期间,刘曙勤负责接送小谢,以保证她的人身安全。

  由于一个是普通职员,一个是老板,诉讼双方的地位是不对等的。小谢天然处于弱势。

  法庭上,金某的代理人说事实上是小谢不专心工作被辞退,“还提供了数位证人证言,证明5月16日小谢受骚扰时金某根本不在场。”

  面对狡辩,小谢当着记者面录下的录音起了关键作用。

  同年11月,鹿城法院一审判决金某对小谢的侵扰事实成立,须当面道歉,并赔偿5000元。这是浙江首例性骚扰胜诉案件,也是全国首例性骚扰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

  但小谢没有去领这笔赔偿金,而是消失了。“联系号码都废弃了。”刘曙勤说,小谢突然人间蒸发,赔偿金沉睡了十几年。

  直到去年,刘曙勤突然接到小谢的电话,说自己人在上海,说想领那笔赔偿金。“看得出来,她的经济不宽裕,不然不会现在想到那笔钱。”

  小谢没有来温州,刘曙勤替她代办了。“她不愿意再提这事。”刘曙勤能感觉到,小谢虽然胜诉了,但心里留下了阴影。“有时我在想,如果再遇到类似问题,她还愿不愿意打官司,很难说。”

  这也是刘曙勤接手的最后一起性骚扰案件。

  她说一直下不了决心

  揭发老板

  小吴是那种文文弱弱的女孩,长发,很安静。

  那是8年前的一个下午了。我约小吴在一个咖啡厅里见面,采访她。小吴怯生生地来了,男友陪着。整个下午小吴一直在抹眼泪。

  26岁的小吴在温州市区的一家新能源科技公司上班。2010年3月28日晚,她在网上用中英文双语发布题为“救救这个被老板长期蹂躏的打工妹”的帖子,称自己遭遇老板张某的长期性骚扰直至性侵犯,并贴出大量图片。

董事长张某将小吴强行拉倒办公室时被监控拍下董事长张某将小吴强行拉倒办公室时被监控拍下

  这个帖子引起了很大反响。小吴说,她是没办法才发帖的。

  小吴和男友在大学期间相识,2008年双双来到温州的同一家公司打工。两个月后,公司突然提拔她到办公室当秘书,当时她认为是她学历高、英语八级的缘故。

  “在办公室没人时,他经常会过来拍拍我的肩膀什么的。”小吴说,她一开始觉得董事长张某就像慈祥的叔叔。直到有一天下午,“他的手开始在我大腿间游动……”

  遭遇了性骚扰,小吴没有选择反抗。她甚至有一个可怕的想法:当秘书被非礼是潜规则。

  小吴说,胆子越来越大的张某不再满足于性骚扰,后来每隔一两个星期就性侵她,前后超过30次。“最多是在男厕所,其次是他的办公室卧室,还有几次是财务资料室。”

  直接导火索是2010年3月21日,张某在董事长办公室试图侵犯小吴。当时小吴正是例假第3天,“他蛮横地把我从办公座位上抱到他的办公室,我挣扎着……”

  这一幕正好被小吴的印度好友在QQ上拍了下来。在好友和叔叔的劝说下,小吴最终报了警。

  但是,警方经调查后,决定不予立案。

  理由是:在这么多次的性行为中,没有发生使小吴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暴力及威胁。双方连续发生性关系近2年,小吴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报案,也不告诉别人?另外,性关系大都发生在白天,小吴完全具备自救和他救的条件,为什么不自救或呼救?

  也就是说,小吴自称的长期隐忍,是无法立案的主要原因。

  “从最初的车间工人到现在,我的职业生涯才显出了点亮光。女孩子工作上想做出点成绩很难,换个工作还能好到哪里去?”小吴说,当初她是这么想的。

  这件事对小吴的打击很大。后来,她和男友一起默默离开了温州。

  性骚扰维权气氛不浓和受害人保护制度缺失有关

  性骚扰具有私密性,往往发生在两个人单独相处时,没有旁证。刘曙勤说,小谢之所以能胜诉,幸亏她巧妙地固定了证据。

  “维权必须果断,不能患得患失,不然会令自己受到更大侵害。”刘曙勤说。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表示,受害人在遇到性骚扰时,可以采用偷拍、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但真的要防范性骚扰,光靠受害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是不够的。

  “目前对于实施者的处罚不够严厉,一般只是行政拘留和小额罚款。对于受害人的补偿也太少,付律师费都不够,靠自愿调解,没有强制赔偿机制。”陈一来说。

  他说,尤其是办公室性骚扰、校园性骚扰,受害人奋起反抗是需要很大勇气的。“可能丢了工作,误了学业,还会招来行业歧视等。”

  他认为,性骚扰维权气氛不浓和受害人保护制度缺失有关,“应该建立制度上的保护网,完善受害人救济制度。”

  性骚扰也可以构成犯罪

  遇到性骚扰不要沉默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讲师、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立波也说,在法律上,我国没有对于性骚扰的含义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但在学理上,通过对这种性骚扰行为的总结概括,一般认为,性骚扰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性骚扰主要指发生在工作地点、公共场所等区域中的针对异性的性侵犯行为。具体主要包括:

  1。性攻击行为,如强奸、性虐待以及任何造成身体伤害的性暴力动作或者异常行为,即我们说的“性侵”,这种行为构成犯罪。

  2。语言骚扰,包括各种带有性含义的性别歧视、性别偏见的言论以及侮辱、贬低、敌视异性的言论。

  3。性挑逗,即一切不受欢迎、不合宜的带亵渎性的性挑逗行,如掀衣服、触摸异性的性器官、向异性暴露性器官、展示色情图片等。

  4。性胁迫,使用胁迫或者威胁等手段,在违背异性意志的情况下强迫其进行性服务或者性行为,如强吻、强行搂抱或者强行猥亵等行为。

  狭义的性骚扰通常指广义性骚扰中的后三种行为,即语言骚扰、性挑逗和性胁迫。

  猥亵也是性骚扰的一种 强制猥亵构成犯罪

  徐凤珍说,猥亵是指有身体的接触行为,包含在“性骚扰”这一范畴内,而强制猥亵行为涉嫌犯罪。

  在法律上,对于性侵行为和强制猥亵行为,由于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法》专门规定了强奸罪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等罪名。

  必须注意的是,猥亵儿童罪中的猥亵行为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非强制性的,都不妨碍构罪。受害人依据相应的刑法规定能获得公权力的救济。

  报警!大声喝止!保留证据!遇到性骚扰不要沉默

  曾办过猥亵儿童案的金道律师事务所廖志松律师说:“性骚扰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伤害是无法挽回的,有的因此得了精神疾病甚至自杀。”

  但是性骚扰相比于性侵害,有时取证较难,施加者还会否认,致使受害者在求助法律时经常会遭遇到“立案难、取证难、赔偿难”的三难困境。周律师说,我国很多法律都对此作出了救济措施,如《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0条规定:“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第58条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公交车、地铁等地方,实施袭胸、偷拍裙底等行为,“这些都是触犯法律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轻则会受到行政拘留”,台州椒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重案中队吴骏说。一旦在公众场合,遭遇上述“性骚扰”行为,大声喝止,还有“报警是个好办法,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如果发生在公众场合,可以调取监控视频,或者注意找到身边证人。

  惊人数据 性骚扰无处不在

  去年11月25日,美国有线新闻网(CNN)发表《全球性骚扰现状》,揭露世界各地女性面对的无所不在的性骚扰现状。几十年来,性骚扰现象受到全世界关注,每年都有各种机构的调查,数据触目惊心。

  亚洲。日本厚生劳动省2016年调查:25岁至44岁的日本职业女性中,超过1/3在工作单位遭受过性骚扰,其中17%的人被男同事提出过性要求甚至被强奸;因为怀孕和分娩而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女性比3年前增长15%,因此出现一个新词:孕骚扰。

  据慈善机构“行动援助”统计,57%的孟加拉国女性、77%的柬埔寨女性、79%的印度女性以及87%的越南女性,曾经历过某种形式的性骚扰。

  非洲。联合国妇女署2013年报告:在埃及的7个地区中,99%受访女性都经历过某种形式的性骚扰。埃及一家反性骚扰公益组织的报告显示,在开罗市区,超过95%的女性曾遭到过骚扰。

  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坦桑尼亚超过50%的妇女遭到丈夫或伴侣的暴力,埃塞俄比亚则达到71%。据尼日利亚官方数据,尼日利亚童婚率超过43%,且有60%18岁以下未成年人曾遭受过不同形式的身体、精神或是性暴力。

  美洲。“停止街头骚扰”组织说,65%的美国女性曾遭遇过某种形式的街头骚扰,23%的女性曾被性骚扰,而37%的人称在晚上回家路上毫无安全感。另据调查,62%的男性和71%的女性认为,美国工作场所,性骚扰是普遍现象。

  “行动援助”组织:86%的巴西女性在公开场合遭受暴力或骚扰,且84%的受访者称她们曾被警察性骚扰过。墨西哥每10名女性中有8-9名遭受过骚扰,在首都墨西哥城,96%的受访女性在公共场合经历过某种形式的性暴力。

  大洋洲。数据显示,87%的女性表示至少遭受过语言或身体上的骚扰,40%的人表示晚上在自己社区行走感到不安全。

  来源:都市快报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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