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原罪论”不仅是对女性的不尊重,更对受侵害的女性造成了二次伤害。
文 |梅堂
最近,黑龙江教育出版社的一本《高中生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在社交网站上引起争议。该《读本》指出,心理学家认为女性的以下几种行为有性骚扰男性嫌疑,包括穿着暴露、肢体摩擦等。其中女性在公共场所穿着暴露,乃至衣不蔽体,对男性是首当其冲的性骚扰。有网友称,这“颠覆了对性骚扰的认知。”
发布《高中生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加强高中生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本值得肯定。但显然,教科书上如此界定性骚扰,不仅无法让高中生真正明白什么是针对男性的性骚扰,更会混淆他们的是非观念;如果高中男生对女生实施了性骚扰、性侵害,那是不是可以据此辩解说是女生“穿着暴露、举止不端”对我性骚扰在先,教科书上就是这么教的?
提醒女生在公共场所注意着装,这一点无可厚非,但是认为女生“穿着暴露”“举止不端,或搔首弄姿,或动作夸张,惹人眼球”是对男生的性骚扰,非但不利于高中生形成正确的性别观,更是对女性正当权益的侵犯。
事实上,关于女性着装,最近有不少吸引眼球的新闻爆出,比如湖南农业大学图书馆就规定“女生穿短于50公分短裤短裙不得进馆”,称女生穿短裙短裤露肩露背对男性属于性骚扰,影响学习。后因引发质疑,该校撤销了规定并道歉。
如此种种理论,正是长期以来人们的观念中存在的“女性原罪论”的翻版,其言外之意是,如果一旦有男性侵害女性的事件发生,那女性的着装、言辞正是导致男性违法犯罪行为的诱因,“为什么他不找别人而找你?”“你穿的这么少,活该被人扰”……此类观点不仅是对女性的不尊重,更对受侵害的女性造成了二次伤害。
女性穿什么,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就不能成为被指责的理由。在发生的女性被侵害案件中,没有任何数据或者理论证明,受害女性的穿着或者言辞与成为受害目标有直接的关系。
教材面对广大学生,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和广泛影响力,在这一方面需要更加审慎。还望有关教材的编写方能够及时意识到问题,尽快予以修正。
□梅堂(媒体人)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推荐新闻
- 【 新闻 】 美宣布将对华500亿美元商品征25%关税
- 【 军事 】 出鞘:我军登陆台湾会遇哪些决战兵器
- 【 财经 】 44年前存入银行1200元 现在能取出多少...
- 【 体育 】 NBA-库里准3双勇士会师骑士 火箭遭逆...
- 【 娱乐 】 曝张韶涵昔日上亿存款被妈妈带走
- 【 科技 】 特斯拉撞上停泊警车 司机:自动驾驶的...
- 【 教育 】 再探毛坦厂中学:高中3年花了20多万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