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点半的单位》也唱出了法官的不易
什么时候,不再出现这么普遍的法官加班,也算是社会真正进入到良法善治的一个指标。
▲歌曲《十点半的单位》。
文 | 舒锐
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位法官助理写了首关于加班的歌:《十点半的单位》,歌词里满满都是感人故事。
深情的吟唱背后,是现实中十点半的单位,是埋头加班的他们,是那一串串数字——2017年,杭州两级法院收案逾30万件,较2016年增加3.8万件,杭州中院一线法官年人均办案198.78件……
杭州中院只是法院系统一个缩影。说实话,法院每结一案都不容易,时常要经历多次送达、数次开庭、合议、撰写文书等程序,复杂些的案子还需调取证据、保全财产,再难些的案子,法官甚至要花费数天去研究。
为什么案子那么多、法院那么难?这正是社会治理方式转型所带来的阵痛。近年来,随着法治理念的普及与践行,法院成为各类矛盾的集中之所,无论何种类型的纠纷都能以各类诉讼的方式出现在法院。将所有问题法律化,这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本是幸事。法治是所有治理方式中,最容易接近公正与平等的。
但很多法院的问题与矛盾似乎都能表征为“案多人少”。而要治愈法院这一“顽疾”,显然并不能仅靠员工加班。毕竟,案子增长在可见的未来没有限度,加班却有着客观极限。
对于一些地方已然捉襟见肘的司法资源,理应在内部上调结构,在外部促增长。所谓调结构,就是要在法院内部实现信息化与规范化。针对审执实际需求,通过信息化对每个法院、每个法官的有益经验、大数据成果进行梳理、总结、共享,在各工作环节规范执法标准,形成法律适用统一机制。
最大限度地让审判人员处理各类案件、各种情况都有明确具体的标准可供遵循;最大可能地让审判人员在遇到所谓新型案件、新问题时,能轻易获悉他人经验和材料以供参考,从而有效提高法院工作效率。
在外部,一方面,需要加大法院的事务性工作外包范围,让法院轻装上阵;另一方面,要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进一步构建。但近年来的实际成效却不显著,因此,有必要通过加大培训、增强典型案例指引、派驻法官指导等方式,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更有效,让更多纠纷能够在法院外或者在法院指导下调解。
社会转型时期,很多社会矛盾会转移到法院,这些压力已经成了一些法院不可承受之重,这也需要社会为法院减压。法院的工作状态也是一个社会治理的“晴雨表”。越来越多的民众诉诸法律而解决问题是好现象,但法院系统也需要通过技术变革、增加人手等方式来实现平衡。
什么时候,不再出现这么普遍的法官加班,也算是社会真正进入到良法善治的一个指标。
□舒锐(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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