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砍电动车主遭反杀#[最新!昆山警方认定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关键证人讲述案发全过程]
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刚接受#今日说法# 记者高巍采访时表明: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昆山警方以犯罪事实不成立,撤销于海明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今日说法# 记者分别采访了与刘海龙同车的刘强强和与于海明同伴的小柯(化名),双方讲述了案发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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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宝马男砍人反被杀 警方认定骑车男属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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