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可设想,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特别是作为经济特区的深圳,居然会发生这类事情!”获悉本报遭深圳市报刊发行局等部门联合封杀而不能进报刊亭销售的消息,广东省报业协会会长表示出极大愤慨,他指出这种“封杀”是非法的,是注定要失败的。他表示,广东省报业协会将出面坚决维护合法报刊的正当权益。
【南方都市报是主流报】
记者:《南方都市报》是怎样的一份报纸?
省报业协会会长:作为中共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主办的一份综合性日报,《南方都市报》首先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另外,《南方都市报》还是一份在全国尤其是广东有着重大影响的主流报纸,是一份深受读者喜爱,尤其是广州深圳两地市民广泛喜爱的报纸。
今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署报纸司司长刘波在京召开的“全国各省(区)、市报协会长会议”上曾说:“都市报的出现,打破了我国报纸原有的结构布局,它们在为读者提供政治、经济、文化信息等方面大大地丰富了原有报纸的内容。我认为,都市报的出现是中国报业中一个里程碑式的发展。自从有了它,我们开始逐步有了一个都市类报纸的群体。都市报无论是从社会效益还是从经济效益来看都是比较好的。都市报的出现最早起到了对党报的补充作用。发展到现在,他们已经在向主流化报纸迈进。现在许多都市报都已经开始做大了,以前它们被叫作小报,但目前看来,对许多都市报,我们都不能再叫它小报了。现在许多党报在经济上都靠它所办的都市报来反哺。”
【封杀是非法的】
记者:深圳报刊发行局等部门联合封杀《南方都市报》从而使其不能进入报刊亭销售的行为合法吗?
省报业协会会长:深圳报刊发行局等部门的行为是非法的,它们没有任何依据,没有任何理由,更没有任何权力不准《南方都市报》进入深圳报刊亭销售。如果这些报刊亭是经过深圳市有关部门批准的话,它的基本前提就是对各种合法报刊一视同仁地实施公平竞争的原则。因为市场是公众的,而不是某一个单位私有的。只要是有全国刊号的报纸,它就有资格进报刊亭销售,而不管这些报刊亭是谁建的。任何报刊亭都绝不能对这些报纸实施非公平竞争的行为。深圳报刊发行局等部门封杀《南方都市报》使它不能进报刊亭销售,就是这种不实行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更何况《南方都市报》是中共广东省委机关报主办的、有全国刊号的、堂堂正正的、在全国尤其是广东有着重大影响的、深受广大读者喜爱的报纸。
【封杀注定失败】
记者:你认为深圳市报刊发行局等部门对《南方都市报》的封杀行为会得逞吗?
省报业协会会长:这种非法封杀行动是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是注定要失败的!我国改革开放已经20多年了,真不可设想,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广东特别是作为经济特区的深圳居然会发生这类事情!另外,广东省报协将出面坚决维护合法报刊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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