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蜜月中受伤致残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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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9:3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陆一波) 蜜月途中,李小姐遭遇车祸导致下肢瘫痪。事后,丈夫屠先生竟向法院起诉离婚。昨天,徐汇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屠先生诉请。 去年1月,李小姐和屠先生登记结婚。同年5月下旬,两人前往云南丽江蜜月旅行,不料在玉龙雪山遭遇车祸,李小姐受重伤,造成下肢瘫痪。回沪后,两人逐渐发生矛盾,屠先生遂以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庭审中,李小姐坚持认为双方感情还没有破裂,不愿离婚。法官进行调解,却遭屠先生拒绝。 法院审理后认为:妻子重残,更需要丈夫照顾,这也是《婚姻法》规定的夫妻间互相扶助的义务。况且两人感情尚未破裂,如果判决离婚,有悖社会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