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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超市爆炸案三名疑犯出庭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9:17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 张国栋) “我错了”,被告人张某昨日在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受审时当庭道歉,他和另两名被告人曾制造震惊深圳的“家乐福爆炸案”。庭审中,张某交代了作案动因是看到媒体关于布吉类似案件的报道,不过他们同时看到案犯被判重刑的内容,但没有打消作案念头,最终重蹈覆辙。

  同一天连续敲诈三超市

  检方指控称,今年1月,疑犯张某、许某、程某三人在田心村共同居住的出租屋内,策划向市里多家超市投放炸弹进行敲诈勒索。随后,三人买来物品自行研制炸弹,并进行试爆,经过踩点后。1月16日中午12时30分许,许某、程某在家乐福超市红宝店储物柜里安放一枚自制炸弹,并向卫生间的垃圾桶里放置一枚假炸弹。准备完毕后,张某向该店打电话敲诈勒索2.35万元。在同一天下午,三人还向华润万佳、新一佳两家超市打电话,以放置炸弹相威胁,同样向两商家勒索2.35万元。

  一天之内连续发生三起敲诈案,深圳警方立即调集精兵强将迅速展开侦破工作,并出动防暴警犬和拆弹

机器人用于搜索线索。为了稳住犯罪嫌疑人,警方分两次往嫌疑人指定的账户中共存入人民币1.5万元,并据此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取款和活动的大致方位。当晚11时58分,专案组在福田区八卦二路一网吧内将一名正在上网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抓获,张某、程某也随后落网。

  此案被指造成国际影响

  在昨日的庭审中,三名疑犯均对检方的指控表示有异议,并互相推诿责任。亲手制造炸弹的许某还称自己只是想以“诈弹”来勒索,反对制造真炸弹。对于犯罪的动因,张某称是许某看到媒体报道后起意,还称看到有案犯因此被判十余年徒刑,但并未打消他们的犯罪意图。

  检方认为,三人以爆炸这一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为手段,选择在春节将至超市客流量较大的实施,造成顾客的心理恐慌,而勒索的是国际知名企业,产生国际影响。检方认定三人的行为均构成爆炸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三个单个罪名分别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人均应数罪并罚。

  直至庭审最后陈述时,张某才称自己以前把法律和警察不当一回事,通过在看守所期间的教育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现在认罪,我错了”。他最后说。

  (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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