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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案犯持枪抢走400万 主犯一审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5: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持枪撬走400万主犯一审判死缓

  本报东莞消息 记者郑思琪、谢孝国,通讯员王创辉报道:本报一直关注的东莞厚街德力鞋厂遭持枪抢劫400多万元一案昨天一审宣判。东莞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周绪军犯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被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三名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罪犯分别被判处十五年及以下有期徒刑。

  昨天下午,周绪军等八名被告人被押进审判庭。他们走进法庭时,一脸平静。涉嫌窝藏罪的“大胖子”周凡在同伴搀扶下,一瘸一拐地走进法庭,他久久回望旁听席上的亲人,满脸不舍。其余被告人则背对着旁听席,始终没有回头张望。

  15时30分,主审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八名被告人一直低垂着头,看着身前的铁围栏,不发一语。宣判后,法官逐个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周绪军等四名被告人表示要求上诉。

  回放:去年12月20日,根据厚街德力鞋厂前员工柯应水提供的线索,周绪军等五人携枪对鞋厂抢劫。他们分成两批,一批人控制保安,另一批人用钢管撬开保险箱,取走存放的400余万元。

  案发后,经排查认为柯应水有嫌疑。而柯应水与周绪军等常一起,案发后均不见踪影。在多处公安机关协助下,警方先后抓获周绪军等八人。

  两大判点:枪支/400万

  判点一:枪支是捡是偷可有影响?

  一审开庭时,对于枪支来源,检察机关和被告人曾产生分歧。周绪军陈述枪支是捡来的,然而检察机关却认为枪支是周偷窃所得。由于检察院最后未能就枪支的来源提供相应证据,法院最后撇开枪支的来源问题,直接认定周绪军等人确实存在持枪抢劫的情形,并以此作出判决。枪支的来源,未对判决产生影响。

  判点二:400万元是偶然能否减刑?

  法庭辩论时,曾有一名律师提出,被告人抢劫时并不能预见保险箱里有400多万元的钱款,法官在定罪量刑时,应予考虑。而法官表示,被告人打开保险柜时,就知道数额巨大,但是他们仍然实施抢劫。因此,400万元存在的偶然性,并不影响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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