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妇女抓咬厮打巡警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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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四名巡警执行公务调处纠纷时,竟遭到两名妇女的抓、咬和厮打,身受轻微伤。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盛某有期徒刑1年和8个月。 今年2月26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周某、盛某等人在霍邱县城关镇一家面馆因结账与业主发生争执,巡警刘某、王某、陈某和余某见状,上前询问情况,周某抓住陈某衣领不放,并把其颈部抓伤。刘某劝周某放手,周又咬住刘某的左手中指,王某和余某上前劝阻,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盛某实施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系共同犯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杨仁英 赵静 本报记者 窦祖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