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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劝架一棍打死弟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7:54 南京晨报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 小儿子酒后闹事,大儿子上前劝架却要了弟弟的命,自首后被刑拘。70多岁的戴老先生昨日来电痛苦地称:“我就两个儿子,一个死了,一个被抓,我还怎么活?”

  哥哥打死耍酒疯弟弟

  “我这两个儿子从小就好得狠,老大干什么都带着弟弟。”戴老先生说,大儿子是南京一家货运公司卸货人员。今年5月,大儿子在单位卸完货后,带着弟弟及邢某等人进车间喝酒。一瓶酒下来,酒量不行的小儿子渐渐失控,开始闹事,硬逼着邢某陪其多喝几杯。邢某推说有事要走。喝得大醉的小儿子认为,邢某不喝就是不给他面子,拿了一杯白酒硬往邢某嘴里灌,邢某用手阻拦,将酒杯打落在地。戴老先生的小儿子顿感被辱,拿起铲车轮对邢某进行殴打,其后又用碎酒杯刺破邢某颈部,血流如注。

  戴老先生的大儿子急忙将弟弟拉开,欲将邢某送

医院急救。但失去理智的弟弟上前阻拦,手持一铁棍击打邢某。大儿子见状即持一铁管进行拦挡,用铁管连续两次击打弟弟脸部,致弟弟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父亲:他不是故意的

  事发后,在戴老先生和公司领导的陪同下,大儿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刑事拘留。

  “小儿子死了,算他自作自受,但我大儿子要不是救人,怎么会打死自己亲弟弟呢?”戴老先生认为,大儿子为救别人打死了弟弟,完全是一时失手。“他现在都后悔死了,恨不得给弟弟去抵命。”

  律师观点哥哥的行为属正当防卫

  江苏容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敏律师在了解了案件过程后认为,戴老先生大儿子并没有伤害弟弟的动机和目的,他是在弟弟持铁棍欲击打邢某的情况下,用铁管连续两次击打弟弟脸部,有防卫的前提条件。在弟弟手持铁棍行凶的情形下,哥哥的上述行为并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哥哥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涉案人物为化名)

  作者: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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