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老师被判强奸续:当事人提出143万国家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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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2:27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沸沸扬扬的河北“强奸犯”冤案受害人徐计彬昨天正式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请求,金额达143.44万元。 昨天下午,徐计彬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已经正式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这些赔偿包括6部分内容:恢复正式工作补偿、8年的生活赔偿、8年的工资损失补偿、8年的医药费补偿、精神抚慰金补偿、土地损失补偿。他说:“这些补偿金额经过比较准确的
法院已经接收了他的补偿请求申请,正式的受理行政立案通知书将在7天内交给徐计彬。徐计彬称,由于自己被蒙冤判罪,丧失了国办教师身份,又由于悲痛成疾,就医耗费了巨额费用,且对自己、家人、亲友造成巨大伤害;原本应该划分给他的承包地,也没有兑现,损失巨大,因此就这几方面提出明确赔偿要求。 徐计彬的代理律师何延兵说,这些金额的确定是根据徐计彬自己大致的统计得出的,比较准确。其中最大的部分为精神抚慰金补偿100万元,8年的工资损失补偿为20万元。由于精神抚慰金补偿是个人主观推定,没有明确的判定方式,这项能否全额赔偿还不好说,要看法院的判决。据悉,如果顺利,2个月内法院就会对该案进行判决。 原河北曲周县民办教师徐计彬,1991年因认定的血型与嫌疑犯的血型相同,均为B型,被指控犯有强奸罪,判刑8年,出狱后发现自己的血型为O型。今年7月28日,曲周县人民法院判决徐计彬无罪。□记者 龚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