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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酒吧被打案续:对方反诉索赔7000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4:59 北京晚报
李文酒吧被打案续:对方反诉索赔7000元(图)

李文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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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张蕾) 今天上午,台湾著名作家李敖之女李文一身花格衬衫出现在朝阳法院,为她在工体Babyface酒吧被打一事“讨公道”。当与李文对簿公堂的李娜梳着精干的短发、一身精致的白领装扮出现在法庭上时,很难让人想象她就是被李文指称“抡酒瓶往她头上砸”的打人者。当庭,李娜以李文给她造成人身伤害,所诉不属实为由向李文提出反诉,索赔7000余元。

  “李娜冲进我所在的卡座,指着我说,是你吗?随即把我推倒在沙发上,拿起桌上的酒瓶开始击打我的头部……”对于李文在诉状中描述的事情经过,李娜反诉称“这不是事实”。

  25岁的李娜是个体职业者,自己经营服装生意。她在反诉状中称,当时她们三个女孩在公共通道靠栏杆处活动,李文说影响她的视线叫她们走开。当她们再次从卡座去到通道时,李文开始用语言和手势对她们进行攻击,并与她发生口角。当时两个人的卡座之间仅隔着一层玻璃,在她回到卡座后,李文竟公然拿着手机对她进行拍摄。随后,她冲过去质问李文,却遭到李文的推搡,并发展到双方动起手来。李文用手机打了她的头,还把她价值1000元的眼镜打丢。

  法庭上,由于李娜临时提出反诉,李文表示需要15天的答辩期,因此庭审草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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