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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绑架中学生勒索钱财被判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4: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徐建)以打游戏为名,诱骗一中学生到僻静处,以自己“杀过人”进行语言威胁,逼其说出父母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其家长拿5000元赎人。昨日,重庆市三中院作出终审裁定:以绑架罪判处陈林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21岁的陈林是垫江县桂溪镇人。4月25日下午,陈林以打电子游戏为名,将县城某中学学生陈洪骗到澄溪镇。在镇街道的小河边处,陈林对陈洪威胁说:“想找你老汉要点钱
。我在攀枝花杀过人,如果不拿钱来,就将你杀死。你如果不配合,就等你父母来收尸吧。”在进行语言威胁的同时,陈林威逼陈洪说出其父母的联系电话。当晚,陈林将陈洪带回县城东门某旅社住宿。

  次日6时50分许,陈林用公用电话接通陈洪母亲的电话,称“陈洪在我手里,你们拿5000元来赎人。”上午10时许,陈林再次用同样的方法通知陈母交钱的方式及地点。当陈林与陈洪的母亲在东门转盘处准备交易时,陈林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垫江县法院以绑架罪判处陈林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宣判后,陈林以一审定性错误,应定诈骗罪而不应定绑架罪为由提起上诉。市三中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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