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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安装摄像头正对邻居大门遭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4: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在邻居家对面1.5米高的地方安装了窗式空调,还加装了摄像头……今天上午,东四前拐棒胡同的两户邻居对簿公堂,原告史先生要求被告将空调和摄像头拆除,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元。

  原告史先生诉称,原、被告同住一个平房院,两家相对。今年5月,被告一家搬来后,就在其家门前1.5米高处的后窗安装了一台窗式空调机。由于位置过低,空调排放的热风和
发出的噪音搅得原告一家无法入睡。“到了夏天,他们家的空调一宿一宿地开,排出热风,噪音跟飞机声似的!我们去找他协商,他们说‘我们的空调用了20年了,年年这么用,就不关!’”更让史先生气恼的是,被告家还在空调旁、正对自己家的地方安装了一个摄像头,“那个摄像头24小时开着,小红灯老盯着我们家,我们进出家门的一举一动都要在他们的监视之下!”为此双方争执、报警达到10余次。而出庭的被告康女士也是一肚子委屈。她说自己家的窗式空调安装在自己的后窗上,离史家的水平距离有4米远,完全符合国家对于空调安装的有关规定,不构成妨碍。“我们5月份搬来,这台空调已经用了很多年,可搬到这儿,他却不让我们用!”康女士说,“空调的声音像‘飞机’,这可能吗?这样的空调能出厂销售吗?不仅如此,他还威胁要打我们,用对讲机在半夜骚扰,掐断了我家的有线电视,一天晚上还撬开了我家的门,要和我们讲理。他写恐吓信,说自己‘以前蹲过13年大狱,你知道我以前是玩儿什么的吗?’您说我们能不害怕吗?安装摄像头完全是为了自身的安全!”康女士说这套监控设备价值1000多元,“我和丈夫都是工薪阶层,要不把我们逼到这份儿上,谁会花这么多钱安这种东西?”康女士认为安完摄像头后,确实对原告起到了“震慑作用”,“他再也不敢骚扰我们家了。”

  史先生在法庭上说,自己找被告协商过,让他们安装个噪音较小的分体空调,也多次找城管、街道进行调解,但毫不奏效。“我以前确实不是什么好人!也就是我现在信教,我妈70多岁了,我不想再惹事儿,不然你们家早消失了!”法官当即喝止了史先生,并警告这属于言语威胁。法庭表示将择日进行现场勘验。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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