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死亡警方强令火化 记者调查被强抢摄像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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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2:56 红网 | |||||||||
红网长沙10月16日讯(红网记者 洪湾) 永州市新田县毛里中学学生肖楚程突然“溺水死亡”,投诉人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反映“当地警方拒绝立案”、“拒绝家属自请法医鉴定”。然而当红网联动媒体记者——湖南经视都市频道《都市一时间》记者赶赴事发地采访时,却被当地公安强行抢走摄像机,销毁采访素材带,甚至连记者的手机也被强行扣留。 刑侦大队长指挥民警抢走摄像机
10月7日,红网网友肖德钊以网名“ghdyqwfghg”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讲述了自己儿子肖楚程的不幸。2006年9月18日,永州新田县毛里中学,初一年级98班班长肖楚程两次遭遇围殴,当晚在上晚自习的路上再次被人拦截,此后离奇失踪。两天后,肖楚程的尸体浮现于浅水池塘中,警方认定为“溺水身亡”,拒绝立案。 这一桩离奇的死亡案引起了记者的关注。10月14日下午4点,《都市一时间》记者糜亮、葛利在进行了一系列前期采访后,来到了新田县殡仪馆采访。 然而,他们的采访却遭遇多方阻挠。 采访期间,新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郭飙、政法委副书记周石林出现在现场。周石林要求记者随他一起到新田县公安局作进一步采访,可来到公安局后还没几分钟,意外的情况发生了。 新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龚四毛冲出,命令记者交出采访录像带,否则不准离开。两名记者拒绝了这一无理要求。龚四毛便直接扑上来强抢摄像机。两记者奋力保护摄像机。龚四毛一声令下,又冲出三四个民警,一民警掐住记者糜亮的脖子,另两名民警将摄像记者葛利的双手反剪在身后,把他们从公安局大院门口连人带机器一直拖到办公楼下,被拖离的距离达七八米远。最后,摄像机张被龚四毛等人强行抢走。这时记者糜亮掏出手机,向电视台反映情况。只听得有人喊道:“别叫他打电话,把手机夺了。”记者的手机立即被龚四毛等人夺走。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两位记者说。而更让他们不敢相信的是,当时这一切就发生在新田县政法委副书记周石林眼皮底下。但是这位政法委的领导一言不发,没有表示任何制止的态度。 素材带“调包” 摄像器材损坏 在摄像机和手机被抢夺扣留了四个小时后,新田县公安局终于通过该县电视台的一名记者转告记者糜亮,可以拿走摄像机了。当两位记者赶到新田县公安局后,一位民警将摄像机与手机往记者手上一塞,便欲离去。 摄像记者葛利发现摄像机疑有损坏,一些部件出现松动,无法正常工作。而糜亮也同时发现,被抢的手机也出现故障,无法拨打电话。当葛利向民警提出,摄像机已损坏时,民警回答:“这是我们的原因还是你们的原因啊?”而此时,更让令人愤怒的是,摄像机里的素材带居然被“调包”了,原来机器内那本有重要采访内容的素材带已经不见了,塞在机子里的是本空白带。当记者讨要素材带时,对方丢了句“已经毁了”便扬长而去。 销毁素材带意欲何为? 到底记者调查到了什么情况让当地公安部门这么恼火呢?以下是记者糜亮、葛利给红网传来的调查报告: 只因制止乱吐痰学生班长两次遭围殴 2006年9月18日下午第一节课课间休息时分,肖楚程和其他一楼同学遭三楼初二高年级学生故意吐痰,肖楚程挺身指责了他们的不文明行为,当即从三楼冲下来8至9个学生,对肖楚程围攻和殴打,后被老师制止。 下午放学后,在校门口肖楚程再次遭到这伙人的殴打,目击这一事件的同学向记者证实,肖楚程嘴角流了大量的血。 遭殴打回到家后,肖楚程象往常一样拿了个手电筒去参加18时45分开始的晚自习。不料危险再次向降临。 同为参加晚自习的同村同学肖广新走到学校门口,初二学生肖某便问他:“肖楚程来了没有?”肖广新顺口答了句:“来了,在后面”,与肖某同行的初二学生贺某便朝校内的同伙大喊:“来了,来了”,这时肖广新感觉到肖楚程可能会有危险,便告知随后的另一名同学肖昌鹏,肖昌鹏拦住已走进学校的肖楚程,叫他“马上离开,有人又要打你”。之后肖昌鹏看见下午打他的学生冲向肖楚程……当晚,肖楚程离奇失踪,20日中午,有人发现其尸体浮现于村边池塘中。 警方认定“溺水身亡”记者调查发现疑点 新田县公安局法医骆浩告诉记者,发现尸体后,民警与他一同赶到了现场,当场判断为“生前溺水死亡”。也就是说肖楚程是在池塘里自然淹死的。这一结果被警方采纳,警方对此作出不予以立案的处理。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存在诸多疑点: 疑点之一:浅水池塘深不足1米,而肖楚程身高1米64,且熟悉水性。 肖楚程父亲肖德钊说,儿子肖楚程熟悉水性,而且池塘水深不到1米,而肖楚程身高1米64。且池塘边的马路有4.5米宽,肖楚程每天要走六遍,再熟悉不过了。 记者测量了池塘水深,发现这的确是个浅水池塘,最深处不到1.2米,而浮出尸体的地方水深更是不到1米。附近的居民也纷纷表示,池塘水只能淹到肖楚程的胸部,一个熟悉水性的人怎么可能在浅水里溺水身亡呢? 另外,公安局法医骆浩表示,死亡时间是在晚饭后两小时,也就是晚上八点左右。居民们也纷纷表示,池塘附近均是民居,饭后一般在外散步,这时候哪怕向水塘里丢块石头,都会听得清清楚楚,如果是有人溺水,怎么会没人发现呢?而多位居民反映,到是在第二天凌晨两三点,他们听到池塘边有狗不断狂吠。 疑点之二:肖楚程尸体打捞上来后,脚上仍穿着夹板鞋,双手抱在胸前。 目击者发现,肖楚程尸体打捞上来后,脚上穿着夹板鞋,双手抱在胸前。而按照常理,溺水者会在水中挣扎,夹板鞋这时便极易脱落,而因在水中挣扎,溺水者双手会是伸开的,而不会抱在胸前。肖楚程死后,呼吸道、消化道内均没有溺液。一般溺水身亡者会在呼吸道、消化道留下大道溺液。 疑点之三:参与殴打肖楚程的郑某、贺某等7人均在事发后离校不知所踪。 郑某家乡的村支书杨贵圆告诉记者,郑某已经去广州了,是学校让他走的。而部分同学向记者反映,事发后,校方开会要求学生统一口径,遇到有人问起肖楚程的死因,就一律说“不知道”。 疑点之四:警方拒绝家属自请法医鉴定 肖楚程的尸体送到殡仪馆后,也一直拒绝家属与之见面,拒绝家属请法医进行再次鉴定,对家属一再要求立案的恳求不理不睬。警方还一再催促家属赶快将尸体火化,指责家属悬赏5万元征集线索行为“违法”。家属打电话给公安局某领导要求立案侦查,回答是:“这件事不要找我们了,是溺水死亡,我们已经开会研究了”。当地传言,几个肇事者都在县里有“后台”。 10月12日上午,新田县政法委个别领导郑重告诫死者家属:“务必于17日之前将死者埋葬,否则采取强制措施,死亡原因就是溺水死亡,鉴定书以后再说。” 《都市一时间》记者被抢摄像机的事情在新田县城不胫而走。糜亮说,受尽精神打击的肖楚程的爷爷,在这一连串的打击后突发精神失常。 野蛮行径侵犯记者合法采访权 湖南通达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继业表示,记者是在行使一种合法的采访权力。警方对记者的合法采访予以强行阻止,并采取野蛮方式影响记者正常采访,甚至伤害记者,抢走手机,损害新闻媒体的财物,这肯定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永州市新田县公安局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记者合法的采访权。 虽然我国没有出台新闻法,但记者正当的采访权,还是有其他的一些民事法律来予以维护的,仍然受到法律保护。针对所遭遇的这种情况,可以向上一级公安部门反映、提出控告,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要求对所遭受的损害给予赔偿。 这起离奇的死亡失踪案因为记者被打而更多了一份不可告人的蹊跷。红网将对这一事件予以继续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