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雇俄籍杀手杀人案终审 凶犯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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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4:1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近日获悉,市高院对曾轰动京城的“俄籍杀手受雇杀人”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一审对凶手吕途、基多夫·根纳季处以无期徒刑及童琇琳15年、王海红6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且查明被害人齐兵与童琇琳并无经济纠纷,也没有认定齐兵有任何过错。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2002年至2003年间,童琇琳因经济纠纷与齐兵发生矛盾起意杀人。童经王海红介绍,以30万元人民币雇用吕途、基多夫,于2004年12月1日将齐兵骗出杀害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遂提出抗诉,认为对四被告量刑畸轻。吕途、基多夫、王海红也提出上诉。市高院经审理查明,童琇琳与齐兵发生纠纷产生矛盾后,经王海红介绍的吕途、基多夫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吕途有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基多夫、童琇琳积极赔偿,故驳回检察院抗诉和三被告的上诉。 据了解,齐兵曾与童琇琳男友冲浦秀昭合作经营寿司店,经检察院调查账目,发现二人间没有经济纠纷,也没有证据证明童琇琳所说的“齐兵欠冲浦投资的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