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血案为何频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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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5:4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4.校园血案,悲剧为何频发 一次貌似偶然的疯狂行为,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郭常越固然应该反省。但对于这样的悲剧,应该引起更多人的沉思。
2006年9月,就在此案在汉江中院开庭之际,湖北省又发生了数起校园血案:开学仅数天,谷城县一中一名15岁的高一新生被近十名男同学围攻时,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一阵乱捅,导致一死四伤;当月,在天门市,也是一名高三男生持刀刺死了一位优秀教师。 也是在这个月,另一起校园凶杀案宣判——恩施一中“同窗杀手”杨彬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中,法院认定了这样的事实:杨彬在恩施一中高一就读期间,因身体有缺陷、学习压力大等原因存在自卑心理。杨彬一直认为同学黄某、戴某等以其身体有缺陷而嘲笑他,遂怀恨在心并意欲报复。2005年12月31日凌晨,杨彬趁同寝室同学熟睡之机,持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先后对戴某、黄某及刘某割颈,造成黄某死亡、戴某轻伤、刘某重伤(轻型)。作案后,杨彬割颈自杀,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这几起血案,行凶者均为在校学生,受害者多为行凶者的同学、师兄或老师,起因均是一些小事。是什么,让这些花季少年如此残忍,仅因一点鸡毛蒜皮的摩擦和误解,却挥刀刺向自己的同学、朋友甚至老师? “郭常越案发时处于高考的特殊时期,心情比较压抑,精神压力比较大。”在郭常越一案的庭审中,辩护律师说了这样一段话,或许为悲剧的发生提供了某种注解。而从公安机关对杨彬的审讯中我们可以有所启示,学生的心理健康应该给予足够的关注——案发后,杨彬认为自己经常遭受同学的讥笑,心里极不平衡,慢慢地产生了一种仇恨心理,最后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采访中,不少专家都不无担忧地指出,青少年性格的形成与多方面因素有关,如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影响等,当某一方面影响占优势,孩子的思想状况就会表现出相似特征。而青少年意志力薄弱,容易形成冲动、偏执、极度自我的性格,法律意识淡漠,传统道德价值观成了他们嘲弄的对象,其结果令人忧虑。 湖北心理学会会长、湖北大学心理学系严梅复教授说,一些校园血案中,凶手行凶后还若无其事,这说明他们对生命价值缺乏起码的尊重,而这也是部分青少年身上存在的问题。 而不少法官、律师也建议,要加大对学生的教育,尤其是生命概念的教育,让他们务必意识到生命的珍贵,从而在情绪激动时,学会自我约束和把握行事分寸,而不是采取极端方式。 (文中除被告人外均系化名) [记者手记] 敬畏生命 蒲哲 “假如生命还有六个月,你最想做的事是什么?最想说的话是什么?你有没有遗憾?”苏州有位高中老师,多年来,每接一届学生,他都要让学生回答这几个问题,并写一篇作文《感悟亲情》。这位老师先把追忆已故父亲的一篇纪念文章《一杯薄薄的思念》读给学生听,然后让学生重温朱自清的《背影》和日本作家栗良平的《一碗阳春面》。对于这篇作文,这位老师也并不批改,而是在看过之后,告诉学生把作文寄给笔下的“亲人”。 在这位老师眼里,“感悟亲情”不仅是要唤起学生对于亲情的感知,也是提出一个深层次的问题——让学生们体会到生命的意义。 这让记者不由想起印度著名诗人泰戈尔的一句名言:“教育的目的,应当是向人类传递生命的气息!” 采写完此稿,记者心情沉重。这些原本稚嫩的孩子,为何会作出极端的举动?我们的教育体系,是否还有所缺失?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否应该包括,要将孩子们的生命感、价值感唤醒? 在瑞典,小学生就常常被教师带到医院太平间接受死亡教育,老师会让学生摸着死者冰凉的手感知死亡,还会用通俗的语言告诉孩子什么叫做死亡。与此同时,学校也给学生辅之以生动的教育,老师会让孩子们摸着孕妇的肚子给他们讲人的出生,告诉他们什么是生命。从而使孩子认识到生命的可贵,培养孩子们对生命的尊重。 美国一项研究表示,同等条件下,接受过“生命教育”的孩子,其心智抵抗力明显高于其他孩子。然而,长期以来,在我们的社会、学校和家庭教育中,生命教育是不完整的,甚至害怕让学生直面“生死”二字。而这些震惊的校园血案中,表现出的正是孩子们对于生命的无知与漠视。 只有把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告知孩子,让每一个人都懂得要尊重生命、爱护生命、敬畏生命,悲剧才不会重演。当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具有“面对一丛野菊花而怦然心动的情怀”,那么也就体现了现代教育的终极价值——体现生命的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