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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莺莺家人及律师誓打官司到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20:04 法制周报-e法网
记者追击 执著背后的苦楚和坚强 2006年8月22日,我抵达湖北襄樊老河口市。此时,高天虎因涉嫌“伪证罪”被捕,人们对高天虎“将精液涂在自己死去女儿的内裤上”甚为不解,质疑之声不绝于耳。疑点重重的高莺莺案受到众人关注,而我此行的目的,就是要寻找高天虎的家人,了解这一家人离奇遭遇背后的一些幕后新闻。 当天,地处汉中平原的老河口阴雨迷蒙,泥泞的乡间小道上,少见有人行走。寻找高天虎的家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地媒体对此案三缄其口,我的采访陷入困境。幸运的是,一位外地媒体同行及时向我提供了高天虎妹妹高玉枝的电话。高玉枝开始对我并不热情,但被我的诚意所打动,她决定接受采访。 第二天上午10时多,几番辗转,我随高玉枝来到高天成家的二楼。一直在老河口市做汽车修理业务的高天成是高天虎的大弟,自高莺莺出事后,高天成是被警方带走的高家人之一。说起高天虎的遭遇,高天成激愤不已:“大哥自从侄女出事以后,就不敢在家里住下去了,他们全家三口在外一边打工,一边上访,母亲去世都没有回来。” 由于高天虎在外出的四年时间里,只回来过两次。因此,高玉枝和高天成都对高天虎这几年的经历不是很了解。幸运的是,高天虎的小女儿高依依正寄养在高天成家。然而,我在对高依依的采访中,却遇到了未曾预见的困难——这个高一女生有着非同常人的执拗性格,她既不正眼看我,也对所有提问一概不答。在高天成和高玉枝的一再劝说下,两个多小时后,高依依终于同意陪我到她的老家去看一下。 40多分钟后,我与高依依来到了高家。由于大门被当地有关部门锁上,我只能由邻居家的顶楼跳过隔墙,来到高依依家的顶楼。4年多没有住人的高家,后院已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厨房的锅底长出了青苔。3个多小时的接触之后,高依依开始对我有了一份信任,终于打开了话匣子。这些对话,后来被写成了《悲情家庭的流浪生活》,与读者见面。 在返城的路上,高依依从兜里掏出一个咸鸭蛋递给我:“叔叔,吃个蛋吧。”此时已是下午3时许,虽然我的肚子颇有饥意,但望着这名脸带菜色的中学生,我沉重的双手怎么也无法接过那只咸鸭蛋。望着高依依单薄的身影,我为她今后的命运担心起来,内心只祈望笼罩在高家的层层阴影能早日散去。 最新进展 高妻及律师誓打官司到底 高妻准备卖厂打官司 陈学荣从襄樊看守所出来后,便从老家北上来到河北的一个小镇。往年,在冬季来临之后,陈学荣最常做的一个工作便是拎着开水朝冻着的木头上淋洒,等坚冰慢慢化开以后,高天虎便会将这些木头拿去锯开。然而,2006年的冬季降临之后,陈学荣因无力独自开工,只能望着成堆的木料心中涌起阵阵酸楚。 尽管社会上有很多好心人关心高家的遭遇,很多人甚至通过律师事务所等途径向高家捐款,但要强的陈学荣还是决定,卖掉木工厂里的设备和木料,用自己的力量来打官司。当得知北京才亮律师事务所准备全额承担重新鉴定费用的消息时,陈学荣激动地说:“宁可卖掉家乡的房屋也不让律师出钱。” 陈学荣目前已回到湖北老家,她告诉律师,不管有多困难,这场官司一定要打下去。 内裤重新鉴定一波三折 北京才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从一开始就介入了高天虎案的申诉代理工作。从去年8月23日第一次接触高天虎案到现在,已经过去近4个月时间。2006年12月30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王才亮,了解高天虎案的最新进展情况。 王才亮告诉记者,他先后5次到襄樊对高天虎案进行调查取证。在2006年11月10日第5次到达襄樊后,王才亮在襄城区检察院见到了已被关押3个多月的高天虎,并向检方提出对内裤精斑进行重新鉴定的要求。11月24日,襄樊检方打电话给王才亮,同意对警方的鉴定结论重新进行鉴定。为了保证重新鉴定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检方同意重新鉴定的机构让辩护人推荐。 “当时定了三条:一是同意我们的重新鉴定申请;二是鉴定机构由我们推荐;三是鉴定费由申请人负担。”王才亮说,检方的这一态度让他看到了希望。随后,王才亮先后向检方推荐了两家北京的司法鉴定机构。 就在他紧锣密鼓地筹备重新鉴定的工作的时候,王才亮突然接到了襄樊检方的电话,宣布检方的最后意见:到上海做重新鉴定。“发生如此变化,我一人难以决断,必须征求高的妻子陈学荣及家人的意见才能定。”王才亮说。 “高天虎的羁押期即将结束,检方可能正在审议起诉事宜。”王才亮说,他前几天与襄樊检方取得联系,“这两天还没有得到答复,他们可能正在研究这个事情。”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稿件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即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版权均属于法制周报,未经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法制周报社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周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报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报注明“来源:XXX(非法制周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报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法制周报采编部 邮箱:fzzb@vip.sina.com 电话:0731-4802117 联系人: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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