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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副总辞职起诉新华字典为读者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12:37 新闻晚报

  56岁的上海人马捷2006年几乎在全职诉讼,他的目标是让《新华字典》认错。

  自称历时8年找出《新华字典》2万多处错误的马捷,计划通过诉讼来为四亿读者维权。他今年在上海的三次申诉都被法院以学术争议法院不受理为由驳回,2006年的最后一个月他在浙江婺源告《新华字典》的案子有所“小胜”,但他仍然不满意,准备继续上诉。

  马捷说,他要带着他的“马氏字典”将诉讼进行到底,直到权威机构给出说法。

  辞经理职务只为专职诉讼

  “我从1999年就开始研究《新华字典》,那时还没兴起炒作这个词呢。”马捷对说他炒作的舆论已经准备好了答案。

  2006年12月30日,身材高大、戴着一副厚厚近视眼镜的他面对记者时,侃侃而谈,一年多的诉讼经历让他已能将自己的观点出口成章。

  曾做过5年中学老师的马捷,自称1984年到广东下海经商,曾做过台谊集团的副总,后来因专职挑刺《新华字典》而辞掉月薪2万元的工作。2001年回到上海后,他担任上海春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因专职诉讼,后停薪留职。

  之所以对《新华字典》较真,用马捷的话说是在1999年,他在《中华读书报》等报纸上看到题为《一本错误率为“0”的书》的文章,描述第九版《新华字典》的经典之处。已关注《新华字典》一年并觉察到几处错误的他觉得很不可思议。

  “一本66万字的书错误率为零,这完全违背唯物辩证法,可能还会误导学生。”马捷于是开始自己买书研读《新华字典》,这一读上了瘾,索性辞职专门研究,居然挑出2万多处错误。

  30万字书稿担心成果被窃

  2001年,马捷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写成论文《经典与失误》,提出《新华字典》存在20大问题。他把论文邮寄给《新华字典》的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并收到了对方措词诚恳的回信:“二十类问题,我们均已一一研究过。其中有一些意见我们修订《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等辞书时将酌情采纳,其他一些至今仍有争议的问题也将作为我们重要的研究参考。”

  得到商务印书馆肯定的马捷很开心,他继续埋头“找茬”。从2001年到2004年,马捷先后三次将其研究成果寄给商务印书馆编辑部,还送去了近30万字的书稿《<新华字典>释义辨析》。

  2004年,《新华字典》第10版出来后,他发现好多他认为的问题根本没改。2005年6月,马捷收到商务印书馆的退件及编辑部审读意见。“意见”认为,马捷的研究成果“缺乏基本的语言学和辞书学常识”、“纯属误解,完全不符合汉语实际,与辞书编纂的基本知识相违背,几无可取之处”。

  马捷认为商务印书馆前后两次口气不同的答复,让他觉得自己被忽悠了。随后,他从一位语言学家那里得到消息,第11版《新华字典》可能从原定2008年提前到2006年修订,当中可能会改正马捷指出的错误。马捷担心“自己的劳动成果被剽窃”,决定通过法院对自己的劳动成果予以确定。

  获赔勘误费还要继续上诉

  2006年2月,马捷将在上海书城购买的《新华字典》作为“次品”,将书城和商务印书馆告上法庭。他认为,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最大差错率不能超过万分之一,而这本字典差错率高达万分之十五以上。按照《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享有权益受到损害时依法索赔的权利。

  2006年法院裁决,马捷提出《新华字典》在知识性、逻辑性、语言性、体例性、标点符号方面存在差错,这些内容所涉及的是学术上的问题,属于学术争议,非民事权利争议,不在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因此驳回了他的起诉。随后,二中院维持原审意见。

  记者采访马捷时,上海高院答复函也刚到,函上称维持原审意见。

  在此期间,马捷从网上查到浙江金华对图书质量有过37件判例,于是他选择到浙江金华,在当地新华书店购买了一本《新华字典》,然后将商务印书馆和该新华书店告上了法庭。2006年12月1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宣判,指出“公民愿在书店购书后为出版社纠错,然后依法索赔,既可以强化出版社的责任心,提高再版质量,又可以净化图书市场,惠及民众,这也不失为出版界及广大读者的一件幸事”。故判决商务印书馆支付勘误费1980元,其它诉请不支持。

  “我不满意,法官还是没说我指出的错误对不对。”马捷称,他选择继续上诉。商务印书馆也在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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