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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文语逃亡之路跨越数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09:04 南方新闻网
董文语 两次不成功的“恋爱” 很快,我在北京火车站认识了一个叫王朋的人,我叫他伯父。他带我去河北涿州老家玩,就认识了他17岁的女儿王玉梅。当时王玉梅刚考上泰安美术学院,她很关心我。 我的初恋情人应该是王玉梅,因为她对我是真诚的友爱,不管是朋友还是恋人,都是可以靠得住的。但我们悬殊太多,人家是美术学院的,而我只是一个混混。 在杭州,我曾经和一个女的好过,她是衢州开化人,在美容厅干活。我们在市区租房子,同居在一起。我不知道她的真名,因为她留了一头长发,我就叫她“长头”,她则叫我“小和尚”。我们在一起几个月,还是比较开心的。我开始对她还有点感情,但后来就没有了。因为有一天她拿了我的钱去舞厅潇洒,而我当时晚饭都没吃。晚上她回家后,我打了她一巴掌,她跑掉了,我当时怕她不回来,心理有点舍不得。结果她第二天早上就回来了,还用刀捅了我一下。 逃亡之路跨越数省 杀人后,我住旅馆都是睡单人房,十几块钱一晚,都没有登记,并且换不同地方。得知自己被通缉,我觉得桂林也不能待了,第二天就坐车到柳州。开始我在柳州北站,那里比较平静。之后又在云南罗平待了一两个月,在那里打过工,在工地上搬架子、搬砖等。在罗平,我曾打算去缅甸,但是钱不够。之后从罗平到了昆明。 因为到处都能看到通缉令,我感觉那里不安全,就去了文山州,后来又到曲靖,在那里过了中秋。后来我又去了昭通,那里钱不好偷,就去了四川宜宾,准备在宜宾筹足去成都或者重庆的路费,想不到在那里被抓了。 告诉抓捕民警:你们发财了 可能是我命该绝吧,以前我身上都不带东西的,但那次作案放身上忘记了,结果那本日记本、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报纸上剪来的通缉令都放在身上。我摔伤后,先被宜宾的警察送到医院,当时他们没有铐我,但他们把我身上的东西搜去后,没多久就回到医院把我铐上,并问我是不是董文语,到这份上我也只有认了。 我当时就对派出所的民警说:你们发财了,你们可以进刑警队了。因为在我印象里,古代的刑警是捕头、捕快,在我内心认为刑警厉害。当时我曾想过从医院逃走,可因为我的腿受伤这么严重,实在跑不了,也曾有过自杀的念头,想跳到江里算了。 知道自己被通缉后,我就想有机会再多杀几个人,其他没有多考虑。想想自己活得这么惨,人家活得那么好,真是不甘心。就算我去自杀,也要有人陪我,所以我选择去杀人。 被带回金华以后,我经常在看守所唱刘德华的《天意》,这首歌很多地方和我现在的处境很相像。我觉得我是在金华开始到处流浪,而我流浪的终点也是在金华,这也许就是天意。 采写:青年时报驻金华记者 陶喜年 通讯员 万斌 黄张弩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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