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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者请求法官轻判肇事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13:09 沈阳网-沈阳日报

  苦命人被撞伤,家人举债度日;撞人者也赤贫,赔偿成了泡影;被撞者含泪写信给法官:“判他100年又有啥用!俺需要救命钱,轻判让他干活挣钱赔吧!”通过法官调解,撞人者亲属积极赔偿,撞人者从有期徒刑三年被改判成缓刑。撞人的不用在监狱里度过三年,被撞的也得到了应得的赔偿;两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又恢复到了常态。

  但也有人提出质疑,这不是赔钱就可以减刑吗?那么,这究竟是法律所提倡的还是禁止的?人们又该如何审视现实中这类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法律问题呢?

  贫困人被撞伤 家人举债度日

  肇事者判了,可被撞者老马却陷入了更大的苦痛中。

  58岁的老马,住沈阳市于洪区陵东乡。他有一个不幸的家庭。妻子患脑血栓卧病在床,儿子从小患小儿麻痹,如今已经30多岁,还需坐在轮椅上度日。他们一家租住在一间只有10平方米的小屋里,每月靠国家发给的特困救济金生活。老马是家庭惟一的劳动力。可以说,没有老马,这个家就垮了。

  然而,家庭的不幸并没有压垮他,他每天仍快乐地出门谋生,为妻子和孩子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而奔波。生活虽然艰辛,但老马一家心情是愉悦的。然而一次交通事故,彻底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宁静。

  2005年9月4日19时40分,忙碌了一天的老马骑着自行车往家赶。当他走到皇姑区二环路金山小学附近时,与石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发生碰撞,老马随即倒在地上,被送到医院急救。

  老马被撞成重伤。治病需要钱,然而钱正是老马最怕的事情。一个穷家,哪来的钱啊!最可恨的是,肇事后,肇事者石某竟然逃逸了!

  身受重伤的老马只能靠自己来求生,他无奈地把手伸向了亲戚朋友,那些日子马家几乎泡在眼泪里,借钱成了老马一家的头等大事。抢救钱终于到位,老马终于从死亡线上被拉了回来。此刻好消息传来,那个逃逸的肇事司机石某被抓到了。

  然而意外发生了。石某拒绝垫付医药费,只表示法院怎么判,他就怎么赔。老马心想,你肇事逃逸了,法院当然会替我伸张正义,我才不怕跟你打官司呢!所以此后他再次向亲友借钱时,都会很认真地和对方说:“等官司打完了,就把钱还给你们。”

  但借给老马钱的亲友生活都很拮据,借了4万多元钱后,老马一家再也借不到钱了。在医院治疗了59天后,老马只好在未病愈情况下选择出院,在家养病。

  撞人者也赤贫 赔偿成了泡影

  老马天天盼着官司能早一天打完,好早日获得赔偿款,然后还亲友的钱,自己也有钱继续治病。然而事有偏巧,肇事司机石某一家经济环境也十分不好。石某是新民市罗家房乡人,同样是家里的顶梁柱。出事后,他被抓了起来。妻子接受不了这突然的打击,情绪状态不好,撇下两个孩子整日在街上游荡,生活自理都有难度,更别提张罗赔钱了。而石某由于疏忽,没有及时上车辆保险,想借助保险公司力量赔偿也成为泡影。

  撞人的竟然比自己家还穷,赔钱成了遥不可及的事情,这让老马一家始料不及。2006年2月9日,皇姑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石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65263元。石某选择了认罪,不上诉。但他表示没有能力赔偿老马经济损失。

  老马最终盼来的竟然是一张法律白条,这让他非常失望。更大的困扰也接踵而至。听说老马官司打赢了但没得到赔偿款,亲戚朋友都来“看”他。压力太大,老马再也不能在家静养,平静的生活再次被打破。

  老马因得不到附带民事赔偿选择了上诉。他备感辛酸,在给二审法官的一封信中他写到:

  “回到家后,我本来应该雇人照顾,加补营养,可这些都成了一个梦。现在我最怕亲友来看我,晚上根本睡不好。天还没亮就有人来催债,半夜也有人来。面对他们我无话可说,因为毕竟是他们借钱给我救了我的命。我感谢他们,愧对他们。

  “生活给我的压力太大了,我已经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我有时一天都不吃饭,我只想把自己饿死。我本是家庭的经济支柱,现在却需要别人来照顾,我实在没有勇气活下去了。这些都是生活所逼,交通肇事造成的。

  “尊敬的法官,我现在还有一点希望,救救我的家人吧!救救我们一家吧!我请求法官能够调解,让肇事者赔偿我的损失。我不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判他100年也没有用啊,我只想得到赔偿,因为我们需要这笔救命钱啊,请求法官放他出来干活挣钱吧。”

  舅哥积极赔偿 肇事者获轻判

  看到当事人的这封饱含泪水的来信,主审此案的市法院刑一庭法官心里非常难受,她也想帮助这位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他的困难。

  这位法官在认真查阅一审卷宗后发现,一审时被告人曾表示愿意赔偿,但由于家庭困难,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只能选择认罪。

  法官还发现了一个重要情况:在石某出事后,他的妻子也快被逼疯了,两个孩子没人照顾,为此娘家人非常担心,很想帮助石某。法官抓住肇事者家属的心理,找到了石某妻子的哥哥。哥哥表示:“从关心我妹妹的角度和同情被害人的角度,我愿意代肇事者给对方赔偿。这样我妹夫可以获得轻判,我妹妹的精神状态也会好起来。”

  双方同意调解的意向已经很明显。然而,因石某一审宣判后未提出上诉,其刑事部分的判决结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即使调解成功,二审也不能改变其刑罚。于是,法官想到,只能通过再审程序改变石某的刑罚。经过请示有关领导,并与区法院协调,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前提下,法院可以让老马选择撤诉,待二审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一审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对石某从轻处罚。

  2006年4月26日,老马与石某的大舅哥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老马如愿获得了赔偿款。石某也最终因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得到受害人谅解,被从轻处罚,区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将石某改判缓刑。

  双方对此结果都非常满意。石某不用在监狱里度过三年了,老马也得到了应得的赔偿,可以还债和治病了。两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又恢复到常态,生活可以从此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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