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可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11:00 海南特区报
肇事者可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捕现场

  琼山公安分局王东副局长表示,该次公开处理大会是为了打击和震慑该类破坏生产经营案件,也为了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会场周围,贴满了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法律法规,对群众以教育警示作用。根据刑法规定,破坏生产安全罪,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开逮捕大会结束后,3名犯罪嫌疑人被警察带上车时,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在车外痛苦哭流涕地说:“他又没犯什么错,为什么要逮捕他!”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半年的调查走访当中,发现部分村民对这种破坏别人经济作物的行为感到不以为然,声称“这本来是我们的土地,在我们的土地上种的东西,我们当然可以随便动!”

  围观群众

  “动武动粗会触犯法律”

  公开处理大会结束之时,记者采访了部分围观群众。一名60多岁的黄大爷表示,自己了解破坏别人经济作物是犯法的,雅黄村村民如此处理土地纠纷是不对的,参加了公开逮捕大会,自己又多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一名40多岁的张姓男子对记者说,这次的公开逮捕大会势必对该类案件有所遏制,土地纠纷问题应该协商或靠法律来解决,动武动粗只会触犯法律。

  琼山警方

  公开逮捕为警示群众

  公开处理大会上,海口市琼山区委书记徐学健表示,琼山区下面乡镇近几年来多次发生破坏生产经营案件,情节恶劣。破坏生产经营案件已成为琼山治安的焦点问题,特别是经济作物,橡胶香蕉小叶桉树被破坏的案件频频发生。对于这种破坏生产经营案件给于严厉打击刻不容缓。

  琼山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他们将对该类案件予以严厉打击。这次的公开逮捕大会,势必对群众有警示作用,在警方的震慑下,该类案件势必会得到有效遏制。

  相关链接

  聚众破坏农作物案例

  近年来,琼山区发生多起聚众破坏生产安全案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这些案件都被海口警方有力侦破。

  2003年,大坡镇7名村民多次到附近的一个水果基地进行破坏,手锯刀砍毁了两千多棵果树,造成经济损失100多万元。2003年8月,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依法对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的7名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

  2004年,旧州镇池连村委会永太村会计和村长吴某、吴某某带永太村民20多人,持钩刀到庄园采取拔、砍等手段,破坏了4465棵荔枝树,造成损失达人民币4.7万余元。2004年4月,经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琼山公安分局对吴某、吴某某依法逮捕。

  2006年,琼山区红旗镇墨桥村委会伯侯村的200多名村民,以该村委会北林洋的大群田地是其祖宗地为由,将该村委会龙合村村民陈某等种植的七亩香蕉全部砍掉,并用机械将该地全部平整,造成受害人直接经济损失1.96万元。2006年9月,琼山公安分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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