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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透露沉湎网络是未成年人侵财犯罪主要诱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18:40 CCTV《经济与法》

  6月4日下午,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邀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做客央视国际网站,与网友就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在线交流。活动也在中国法院网向全国同步直播。访谈过程中,法官透露:目前,因网吧上网问题而引发的犯罪占未年人犯罪中很大比例。在未成年人侵财犯罪中,网络已成为最主要诱因。

  参加此次访谈的专家除了《经济与法》编导老杨,还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邹学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刘鹏。朝阳法院一直十分注意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宣传引导工作,在对大量案例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法官总结了近些年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一些新特点。少年法庭庭长刘鹏说:如今未成年人犯罪有几个特点:一是团伙型犯罪。可能一个孩子不敢,但是几个人在一起一壮胆就做了;第二是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暴力型的趋势上升;第三,单亲子女犯罪率不断上升;第四,由于上网等原因引起的抢劫、抢夺、偷盗案件处于高发状态。

  针对网络已成为未成年人侵财犯罪的主要诱因这一现象,刘鹏庭长列举说:在朝阳法院少年法庭审理的案件中,由于网吧上网或受网络影响,而导致的未成年人侵财犯罪,占到所有此类案件的64%。可能由于受到这一现象的震动,刘庭长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以法律形式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十分支持,认为这一修改体现了此次修法在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解决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方面实现了很大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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