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查前妻电话记录敲诈钱财获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01:4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家住吉林省梨树县林海镇下甸子村的谷同家境殷实,31岁离婚之后他又找了对象准备再婚,可一切都因他偷查前妻邱某的电话记录改变了。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告人谷同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梨树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谷同与前妻邱某离婚已经四年,离婚后仍同居。在这期间,谷同与女青年夏某处对象,并准备结婚,邱某知情后离家出走。谷同通过移动公司,查询、偷查了前妻的手机通话记录,并发现其与男青年周某通话频繁,便怀疑是周某领走了前妻。2006年11月11日晚,谷同与堂兄一起找到周某,让周某拿费用一起去大连找前妻邱某,并威逼周某拿出5万元人民币赔偿。周某回家取了2600元人民币,交给了谷同,并写了5万元的“借据”。随后,周某报了案。几天后,警方将前来取款的谷同及堂兄抓获。

  (张勤 陈文婷)

张勤 陈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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