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副大队长以反腐为名敲诈药检所长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16:59 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 6月4日上午,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被告人吴某某、刘某某敲诈勒索一案。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被告人吴某某竞是从警十年的老警察,且正在担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2006年11月24日,吴某某将其听到的“河池市某药检所所长石某某平常腐败和受贿,并与本单位的会计有男女关系,产下一私生女”的谣传告知了刘某某。两人都认为遇到了发财的好机会,遂密谋策划对石某某进行敲诈勒索。

  吴某某以“河池地下反腐工作队”的名义,用自己的电脑、

打印机打印了一封给石某某的敲诈勒索信,信中以其听到的谣传相威胁,向石某某勒索要20万元“消灾费”,否则即向有关部门举报,并称如果石报警,就是自投罗网。

  信写好后,吴某某将其交由刘某某寄给石某某。吴某某还交代刘某某找别人申请一张不须身份证登记的手机卡号,以便与石某某联系,但该手机不能开机太久。刘某某应诺而去。

  同月27日,石某某收到敲诈勒索信,对该信内容不屑一顾。两被告人连续四天发短信给石某某,让其在30日晚拿20万元钱来,否则后果自负。石某某在2006年11月29日下午报警。30日晚,吴某某用车送刘某某前往事先与石某某约定的地点等待交款。在刘某某向石某某索款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当晚10时,吴某某得知同伙刘某某已被抓获,迫于压力于12月1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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