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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反抗家庭暴力致夫死亡被法院从轻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7日23:45 都市时报

  近日,罗平县农村妇女宁某被法院从轻处理,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7个月之前,她因反抗家庭暴力,不慎导致丈夫死亡。司法机关调查认定,她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过过度,因此考虑了从轻量刑。

  去年12月11日凌晨3点多,罗平县阿岗镇33岁的农村妇女宁某在家中,再次被喝醉酒的丈夫无故殴打。此前,她就有被打经历。两人撕打中,力气较小的宁某被丈夫李某压在地上并掐住脖子,她怎么挣扎都无法翻身,感觉自己将会窒息。她慌乱之中,一只手从地上摸起板凳,连续几次猛烈打击李某头部,期以从地上爬起。不幸的是,李某此后不久,就因颅脑损伤死亡。第二天,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罗平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宁某是正当防卫,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但考虑宁某的两个幼子在家无人看管、生活窘迫,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庭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建议,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宁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黄占啊 记者 张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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