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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骗村民套银行携款50万出逃3年被擒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7日23:51 都市时报

  韦权愿 记者庞继光 郭某以集资办厂为名,骗取了村民56万现金后,用这笔款买了一块地。买下地后,郭某却用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向银行贷款50万元,之后郭某拿着这笔钱跑了。昨天,记者从砚山县公安局获悉,郭某携贷款潜逃3年 ,目前已被警方在山东省抓获。

  2004年8月25日上午9点多,平远镇红果村村民到砚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称,平远镇定点屠宰厂原厂长郭某以集资办厂为名,骗取该村20余户村民现金56万元。村民们说,当时郭某对他们承诺,用这笔集资的钱重新去买一块地建新厂,集资村民从中可受益。可买下地后,郭某却用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向银行贷款50万元,之后郭某拿着这笔钱跑了。

  砚山县公安局经过初查,于2004年10月29日将此案立为贷款诈骗案侦查。经查明:犯罪嫌疑人郭某为谋取私利,于2004年8月以平远镇定点屠宰厂法人的身份用新厂土地使用证作抵押,向砚山县某银行贷款50万元后携款潜逃。砚山警方多方抓捕未见成效。郭某的老家在山东省聊城市,砚山警方怀疑郭某逃回老家躲藏,便多次和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联系,协商抓捕方案。

  今年5月25日,郭某因涉嫌贷款诈骗,被聊城市公安局抓获。5月31日,郭某被砚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押回。经审讯,郭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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