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用射钉枪杀死老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3:59 京华时报

  一开始,别人告诉默东要工伤鉴定,“拖着还没全好的脚,默东跑了将近两个月,9、10月份,大兴劳保局作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确认默东属于工伤,八级伤残,应该赔偿。”

  “老板不理会我们。默东按照政府的指点,将他告到了劳动仲裁委。12月份,判决(裁决书)下来了,让老板赔偿我们6万多元。默东很高兴,打电话告诉我们。我还告诉他,有理也要好好和人家说,人家才给。”

  劳动仲裁裁决书下发后的一个星期内,默东往法院跑了两趟,他想让法院帮他执行,但空欢喜一场———2006年1月,卢经理委托律师提出了起诉,裁决书还没生效。

  “2006年5月,默东又打电话回来说,官司又赢了,但钱少了几千块。我说,没关系,赢了就好。没几天,他就不提这件事了,也不打电话给我。”默父说。

  2006年6月7日,卢经理再次委托律师,提出上诉。

  此后不久,王寒星听到默东说,“这件事,法律管不了了,我也耗不起了”。之后不久,沉默寡言的默东买回一把射钉枪,并数次打电话给王寒星———他在北京唯一的朋友,请他陪自己最后要一次(赔偿)。

  2006年9月3日,1年9个月的等待结束。在二审尚未开庭之际,两人出发。

  昨天,法庭上,默东说当时他跟王寒星说了一句话:“吓唬他一下,实在不行,打他一顿算了。”

  做事认真的老板

  9月3日的枪杀事件,也使北京田源纺织公司陷入窘境。

  事发前,田源纺织公司在大兴区

亦庄经济开发区有一个36亩的厂房,对外承接一些纺织、服装方面的订单。据说鼎盛时有100多人。

  前天,记者按地址来到田源公司,这里已租赁给了一家印刷公司。田源公司的标牌还在,并安排了一个人留守办公电话,因为“这是前老板特意要求的”。

  提起被害的卢经理,还有人记得:山东人,40多岁,有3个小孩,两女一男。

  “人总体不错,很有能力,一个人办起了这么大的厂。”

  还有人说:“卢经理办事很认真。做事也看人,如果你和他计较,他一定比你更计较。如果说开了,也是啥事都好说。”

  昨天开庭时,卢言之的一个弟弟到场。他没有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休庭后,他特意找到法官,希望法官从重处罚默东等二人,“太恶劣了,十几公分长的钉子,全都打进去了”。

  他还说,事发后,他在哥哥的汽车后备厢里发现了5万元现金。他猜测那是哥哥准备用来解决工伤赔偿的,因为当时别处没有这笔开支。

  -观点

  程序成本与现实矛盾

  “1分钟不到的时间、两句对话,酿出了血案,这说明你们的心中有太多的敌意。”昨天,在法庭上,检察官许焕说,法律平等保护民事双方的诉讼权利,虽然赢了官司,但判决还未生效,默东不能因此剥夺别人的合法权利,“况且,不论其民事过错有多大,他也不用付出生命的代价”。

  默东的律师姜昕欣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说,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官司必须先进行仲裁,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会拖延劳动者求偿的时间。一个普通的劳动争议官司,按规定的法律程序,打个两年多很正常,“那些等米下锅的普通民工,能否支付起这样的时间成本?”  本报记者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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