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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青年半月内两次入户抢劫杀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10:56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洪奕宜)短短半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在同一个小区连续发生两起抢劫案件,而且系同一人邵某所为;因担心自己的罪行暴露,作案人邵某又杀害了两位手无寸铁的家庭妇女。昨日,该宗抢劫、故意杀人案在市中院开庭审理。 先踩点后作案 被告人邵某因没有钱花,起意抢劫,于2006年9月28日上午到宝安公明某小区踩点,回家后准备了一把裁纸刀、布条以备作案。2006年9月29日约9时许,邵某携带裁纸刀、布条等作案工具到该小区,尾随该小区住户被害人梁某至其住所。当梁某打开第一道门时,邵某上前勒住梁某的脖子,威胁梁某打开第二道门,将梁某推进家中,用布条将梁某的双手反绑。 随后,邵某在梁某家中抢得红色飞利浦手机一部、诺基亚手机一部、电子表两个、近视治疗仪一台、MP3一部及现金人民币320元等财物。邵某怕梁某报案,遂先后用手臂、围裙勒梁某的脖子,又从卫生间打了一桶水,把梁某的头部按在水桶里直到确认梁某死亡,才携带财物离开现场。经法医鉴定,梁某系被他人用绳索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半月后故伎重施 同样的事件在半个月之后又发生在同一个小区。2006年10月15日9时许,邵某再次携带裁纸刀和布条等作案工具到该小区,尾随住户被害人刘某至其住处。等刘某打开两道房门后,邵某冲上前勒住刘某的脖子,两人摔倒在客厅,刘某呼喊救命,邵某用手掐住刘某的脖子,随后用布条将刘某的双手反绑,并拿毛巾塞住刘某的嘴。邵某在刘某家中抢得诺基亚手机一部、黄金戒指一枚、白金项链一条及现金人民币100元等财物。随后,邵某用一条紫色带子绕住刘某的脖子用力勒,又将刘某拉到卫生间,打了一桶水,将刘某的头按在水中直至确认其已死亡,随后携带财物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刘某系被他人掐、扼颈、捂压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被告对附带民事索赔不予赔偿 检方认为,邵某采用暴力手段入户抢劫,作案之后由于害怕自己的罪行被暴露而故意杀害刘某和梁某,这两位被害人均是手无寸铁的家庭妇女;而且在短短时间内,同一个小区,邵某连续作案两起,不仅对被害人家庭造成了巨大伤害,也给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和破坏。检方认为,邵某年仅27岁,本可以自食其力,却采取了极端的方式,应当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检方的指控,被告人邵某当庭认罪。而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几乎没作辩护。对于庭审中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向其索赔共计77万余元左右的经济损失,被告人邵某在庭审时表示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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