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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12:19 《法律与生活》杂志

  接下来,我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搜集了小兵的在校表现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听取了被害人意见,对被害人家庭经济状况做了详细调查。如果对案件做不诉还需要嫌疑人自己的悔罪说明。

  我们的第二次见面是在2005年初冬,他来送保证书和思想汇报,仍然穿着那件校服。他的文笔不错,保证书逻辑清楚,将这起案件的原因归结在自身性格内向、与人交际和沟通的能力差上,丝毫没有提及家庭的窘困情况。这更坚定了我做不诉决定的决心。这个孩子我不会看错的,他一定可以改好。

  我最关心的是他上学的费用问题,我问他:“现在有钱花吗?”他说:“现在有点生活费。寒假回家办理贷款证明,争取明年贷款。”

  证据收集齐全,我向院检察委员会汇报申请对此案作相对不诉处理,最终得到了同意。

  第三次见面让社会多一些宽容

  第三次见他是在2006年一月初,他来院里接受不起诉的决定。他只穿了一件秋衣还有那件校服。我问他:“不冷吗?”他说:“都是在教室和宿舍,不冷。”

  宣布不起诉的仪式简单而正式。整个过程小兵依然是沉默,但是脸上写着坚定。结束后,小兵深深地向我们几位检察官鞠了一躬。齐老师代表学校也向我们鞠了一躬,并说:“学校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小兵的处理,这给了他一个重返课堂的机会,也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也为学校能够本着宽容的原则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行动感动。随同小兵来接受不起诉决定的还有这起事件的受害者小朱,两人已经成了朋友。宣布不诉决定后,他们握了个手,小朱拍拍小兵的肩,好像在说“哥们,坚持住!”我为这个年轻人的宽容而高兴。

  小兵一行离开时,我拿出给他准备的小礼物——一款最新的快译通英语学习机,我看见他眼圈红了,但只是默默点头道谢,真是个内向的孩子啊!

  2006年3月22日,小兵和学校的老师来到院里给我送感谢信,他依然穿那件校服,依然羞涩、内向。听老师说他现在的生活费用还没有着落,我的同事王俊清和张文娟,每人主动拿出了1000元钱。王俊清的书记员王克凡和小兵同岁,他得知小兵的家庭情况后也拿出自己一直没舍得用的钢笔送给了他。

  我看见小兵的眼睛又一次湿润了。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6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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